版署重申网游前置审批 提出一证三号监管方针


20106月起,凡是没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1月20,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大连召开的中国游戏产业年会上表示。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中国网游产业走过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我国网游产业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当天年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256.2亿元,比2008年增长39.4%,并带动电信、IT、传统出版等相关产业产值近550亿元。

不过,孙寿山强调说,在十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还暴露了很多问题和不足,比如,从游戏企业出版运营层面看,一些未经审批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擅自上网运营,非法出版的问题依然突出

孙寿山指出,一些外资采取渗透手段介入网络运营问题也日益凸显,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我国从事网络运营服务,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破坏了我国网络游戏出版市场的秩序。

由此,新闻出版总署再次强调加强网络游戏的前置审批管理。孙寿山提出了一证三号的监管方针。一证是指在今年6月之前必须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三号是版权认证号、审查批准文号和网络游戏出版物号。

另外,已经通过审批的网络游戏如果发布新版本、新资料片或者变更运营单位,必须重新履行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否则将按非法出版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