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标底价下放"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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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来自《中国证券报》的新闻。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16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各地方进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标底价的设立权将下放到地方,因为不同区域的药价差异性大,中央政府不再就此作明确限定。


   日前基本药物的最高零售指导价出台之后,不少专家及医药企业人士担忧,标底价的缺失很可能导致在接下来的地方招标采购中出现“唯低价是取”的恶性竞争行为。郑宏透露,在政府拟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中央层面将不对基本药物标底价明确规定,只是制定一套评价体系,强调医药企业的生产服务质量、信誉等在竞标中的分量,而不是单纯以价格为衡量标准;并鼓励地方政府在招标采购中设立标底价格,但具体设怎样的标底价,如何实施,都将由地方政府决定。


   郑宏还透露,计划于10月底出台的与基本药物相关的文件包括《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规定》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其中,《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目前正在各省市地区征求意见;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非基层”部分也正在紧张制定中,将于11月份随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一同推出。


   看完新闻,我立马有了这么几个想法:


   1.“无为胜有为”。掌握着话语权的部委这回都“无声胜有声”,主要的缘由皆在“医保对基本药物零差率补贴支付的支付大头来源于地方财政”。谁出钱,谁主事,谁承担!


   2.“地方的价格决策决定药企命运”。各个地方的财政情况不一样,各个地方的人力价格和药品生产成本不一样,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那么必然导致不同的招标政策出台。有的盯住低价,有的注重品质,有的低价和品质兼顾。但这样就给做全国市场的药企出了难题,因为要应付近30个不同的招标政策,其辛苦程度可想一斑。这里面也就牵涉到不同药企需要不同的招标战略。(具体内容略去)


   3.“低价将占主导”。招标价越低,那么药价差额就越大,这样解决众多医疗机构的嗷嗷之口时,腰杆子也硬些。毕竟民生问题很多,地方财政钱再多,也无法“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


   4.“专一型药企将成常态”。对于众多中小型的药企来讲,即使拥有众多的基本药物,其生产的经济性也成问题。那么解决的方案便是:专一于一两种基本药物的生产。比如说清开灵口服液,全国就4家生产,如果某企业多品种竞争力不行,那我就专注于清开灵口服液的生产,品质和成本都好,那自然就可以活得很好。


   我一下子就悟出了4种看法,估摸着到下午了,可能还有更多,那就等着下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