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专业人士分析】谷歌走的好


谷歌走的好
文/赵剑峰

Google要走了。作为国内同行,说实话我们都很欢喜雀跃。

Google一直扮演搅局者的角色,自己不挣钱也就罢了,固执地坚持它的所谓产品价值理念,弄得我们这些搞互联网的都灰头土脸,吃相难看。

在中国,互联网的产品价值理念只有一个:顾客就是上帝!而上帝根据其支付能力的大小分为很多等级,这就是所谓的客户关系管理。你看:百度稳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领导地位(客户花钱想哪显示就哪显示),新浪博客打败方兴东(原来博客也分三六九等!),3721(花钱就可以中文访问网站!)挣够钱了还落个善终,征途网游(有钱就甭练极了!)据说都上市了……这些成功者都明白在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本质。

商业理念的差异在于文化理念的差异,基督教文化的本质是上帝爱世人,包括敌人。而佛教文化的本质是:只渡有缘人。这些延伸到商业领域,Google必然强调产品的客观、公正以及尊重事实。而百度就变成了只渡有钱人。所以百度必然是赢家。

另一方面,Google事实上是中国网域的入侵者,这个领域完全超越了商业竞争的范畴,其更多的时候触及意识形态:政府基于管理的需要对公开信息施加干预是可以理解的,而这个与Google的产品价值理念冲突。另一方面,国外政治因素利用Google作为通道也是显而易见的路径。因此,以产品理念对抗国家意志,答案也是明显的。

Google走的好。作为国内网民,说实话我们根本无所谓。

Google一下,你就知道的更多。这是屁话。百度300亿个页面你看得过来吗?还知道的更多?你要知道啥啊?美国的互联网也没有因为没有新浪、搜狐、网易、阿里巴巴而失去所谓的世界性、客观性和所谓民主,对不对?

网域有国情因素,不能以统一标准推行所谓的超越性价值观,毕竟还没产生独立主权的“网络国家”。美国网络法律专家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在《代码》中说的好:互联网没有本质,只有代码,可规制的代码才是人民的福祉。

给Google一句忠言:按中国市场的游戏规则,好好经商稳稳赚钱。像中国国营企业一样经营,而不是做“本土化”的秀。另外,李开复还是请回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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