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保护首次置业群体成为当务之急



   北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最新出台的 《中国置业者调查》显示,在首次置业群体、改善性需求群体和投资需求群体这三类购房置业群体中,投资置业者的购房信心指数最高;改善性需求群体购房信心次之;而首次置业群体的购房信心最低。但从三类人群打算买房子的时间上却可以看出,首次置业人群的购房紧迫感最高,两成多人群希望在3个月内购房,其中更有8.8%的首次置业人群希望在1个月内购房。可以看出,首次置业人群的购买迫切性较高,刚性需求显著。

   然而,最需要购房的人往往最买不起房。2009年初两会期间出台了居民购买二套房享受首套房优惠的政策,它在激活部分改善性需求的同时,也为投资需求提供了契机,却使得原属于首次购房者的优惠失去了政策优势,削弱了自住需求者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谁也不能否认,内地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投资属性已经超过了单纯的居住需求属性;同时,人的收入也会在壮年时期达到高峰,这时候的改善性住房需求者比起首次置业者来说,拥有大得多的经济实力。因此,改善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对自住型需求的“挤出效应”将长期存在。

   政府针对自住型需求的首次购房者推出更加实在的优惠政策,是保证这部分住房需求者提高购买竞争力的必要举措。这样的举措不妨包括:一,购房退税。凡城乡居民皆拥有一次且只有一次享受一套房屋的购房退个税政策。二是除了首次置业者的首付和利率特殊优惠政策之外,还应该特别针对二手房市场提供有利于首次置业者的按揭评估优惠政策。如今的二手房市场,成交价格普遍远低于同地段一手房市场,但是银行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价格往往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导致购买二手房的实际首付远远高于20%,从而将绝大多数资金实力不足、正处于人生和事业成长期的首次置业者排除在二手房市场之外,迫使他们选择更高房价的一手房市场,或者被迫选择更为偏远的郊区化生活方式。

   显然,参照同地段一手房价格给二手房的首次置业者以“评估优惠”,并不增加银行的贷款风险。现有的房贷全国联网方式,也不增加银行甄别首次置业者的信息成本。

   此外,针对二手房的首次置业者(购买方),营业税应该全面彻底取消。因为这部分税费成本,名义上是法律规定由卖方缴纳,但事实上已经全部合法地通过合约形式转嫁给了买方。买方没有经营行为,又何以收取莫名其妙的营业税?

   这一轮房价涨幅已经远远超过2007年,比2007年房价最高时还高出20%以上。显然,这是由巨大的流动性和 “投资”行为共同推动的。坚持以满足居住需求为主,而不是让改善性需求和投资需求挤出自住需求,是需要从宏观到细节仔细考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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