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贪腐已经有了目标之后的20年“潜伏”
李华新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受贿1800万元,另有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他曾给自己定下的“宏伟目标”是6000万元,因为要“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1月11日《广州日报》)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
叶树养之所以没有被及时查处,一方面与他敛财手段颇为隐蔽有关,另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和“一把手”监督难有关,以至于叶树养的私欲膨胀,以权谋私越来越严重。
这样的一个官员,尤其是自己是一把手,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凡是可以渔利的事情,只要是经他的收都是可以实现权利寻租的,而且其手段的隐蔽和做法的挺有人情味的做法,颇能迷惑或是在江湖行走中人建立自己的一些威望,而这些则是自己敛财的有效手段。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认为,叶树养贪腐受贿领域之多,可以用五个“利用”来形容:
一是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二是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三是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四是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五是利用职权安排人事。叶树养不放过任何敛财机会,只是为韶关市公安局的一名干警作岗位平级调动,就收受贿赂港币20万元。不办事不收钱,行为颇像黑道。叶树养平时替人“办事”并不马上受贿,而是逢年过节收“礼物”,“时空转换”之后,贪腐痕迹淡化。如此受贿量大也难以发觉,即便遭到查处,年节“红包”的罪名比较轻,充其量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分析说,叶树养的这种做法,利用权钱交易节奏的放缓、空间的转换和时间的延长,改变权钱交易的表象,混淆问题性质,把收受贿赂的踪迹掩盖起来,是他违法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
也许用再多篇幅分析叶树养的犯罪历程,也是更加让叶树养感到遗憾,而且是在自己快要接近这个目标的时候,它终于还是被党纪国法绳之于法,而且他自己今后的余生,也是很悲惨的,那就是它在除了这些年当官捞下的这些不义之财,成为自己的罪证之外,这些财产最终要被全部没收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它之所以屡屡得手,那一定是我们的反腐的制度设计,以及在对这些一把手的审计上还是有欠缺存在的,至少是这位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公安局长,他的贪腐可不是在短短这些年才有如此贪婪之行的。可是它却依旧是平步青云,依旧是捞钱有道,而没有被撤销职位进行查办。
这里会让人感到,我们的贪腐制度和建立的监管下,这样的一位早就是腐败分子的一把手,会是这样的贪婪和贪得如此的玩弄与鼓掌之间的贪腐水平,其实就是再向我们肃清贪腐行为的叫板,也是会让人们感到现在像叶树养这样的贪腐有方的官员实际上更是大量存在,而且是如果是当官不为自己谋得好处,那么当这个官还有什么意思呢?!因此,关于叶树养的所谓的所养钱财的有道,它简直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他还有一个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
其实,这些所谓的原则,只是它大权在握,一切是自己可以以自己的毫无行事,但是却能在长达20多年的贪腐过程中,却是可以做的顺风顺水,而且是自己的官位升迁和自己的贪腐相伴相随,而且此人作风霸道、胆大妄为、敛财成风。这样的一位口碑并不好的官员,却能被重用提拔,其中的各味更是让人害怕,因为谁能左右叶树养,这些人物那肯定不会是廉洁清正者,肯定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假如是叶树养没有这样的一层庇护地方关系,那么他会为非作歹这么多年吗?!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