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国十一条”出拳影响几何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新华社发布了7日签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此是继去年11月开始中央政府开始陆续推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尤其是在一个月内五道房地产调控对策后的一次系统性调控政策组合拳打出,涉及到二套房首付40%严格规定、对各地方政府的要求、对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规定,以及对房地产开发和投放市场的集中规范和清理,从土地供应、土地招投标、捂盘惜售、价格公开、投融资,以及房地产企业性质区分对待等,可谓一揽子出台。

       可以说,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进而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宽松的货币政策得以执行但实体经济仍尚待复苏的情况下,房地产却在过量的货币投入下产生暴涨,进而使得民怨沸腾,通胀亦如影随行。该通知的下发,是在短短的三个月内连续发文,并最高层连续对高企的房价表态,看来这次是动了真格的了。我们可以预测,该通知也绝非是最后一道调控政策,如果后续效果依然有限,更严厉的政策势必会再度接踵而至。同时可以预测的是,上同下效,各地方的政府的“应和”政策将亦如雨后春笋般推出。

      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即鉴于“政策市”的大背景,房市一直都是一调控收紧就跌,一放松就暴涨,2007年的放涨、2008年的紧缩下跌及2009年的放松上涨就是证明,已经失去了本身自由经济调控的能力。还有一个大背景,房地产市场涉及到对国家GDP的重要贡献,并带来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影响着钢铁、家电、装潢、水泥等延伸行业兴衰的特点,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说,继续高企,已经涉及到民怨与稳定,同样低了也存在着社会稳定及经济增长保持的风险。某种意义上说,房地产市场已经是简单而单纯的市场现象,它是一个政治现象。因此,再怎么调整,我们都别指望房地产能够暴跌的现象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