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体行动:重金属、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


  9月2日环境保护部在西安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周生贤部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同样是9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五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动员各级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的同志,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改,扎实推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全国职业健康形势的稳定好转。

  这看似巧合的时间同步,其背后折射出一种对经济发展与民生质量的反思。难道非得等到出现“开胸验肺”才可重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才可以五部门召开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会议;难道非得等到出现“凤翔县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才可以重视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和整治问题,才可以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长期以来,我们的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总是在重复“出现问题才重视,解决问题靠开会”的怪圈,这也反映出政策的滞后和管理的失效。

  众所周知,重金属、粉尘和高毒物品所导致对环境的污染和职业健康的危害。重在防,并非治上。无论是环境保护还是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指导思想一直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但事实上是本末倒置,总是在走“轻预防,重治理”的老路。也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表明我们的政府是多么地重视这些工作,譬如:事件发生后组织大规模调查,在媒体上极力主张,事后承诺等;如此种种,非但不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隐射出工作思路的混乱。这种境况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