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父母的名言


同题思考:任人宰割之悲哀

 

 

近在网上看到两条消息:其一,一位网站的老总在国外参加商务活动,在街上无意中发现一个现象,买报纸和期刊的人特别少;也注意有些人看手机,并不是打电话和翻短信,有游览订阅的新闻时事,或等车时玩游戏,也有上网搜索需要的信息;报道的记者和这位老总似乎有意识:纸质平面媒体是否走到了尽头?同时有线电视媒体是否也快了?其二,一家中央一级报社因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继续正常出版倒闭。

不知看到这两条消息的人是否会想到: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的信息共享、文明互动,使人之间的交流交往交换及时、快捷、便利,一些属于中介的媒体和组织是否会逐步退出市场?媒体是平台是否要像做保险那样用个性化一对一的亲情服务?才能生存和发展!

 

 

我联想到两位朋友每年在订阅报纸和期刊时讲的几句话;一位在政府机关的行政部门,他说:有些报纸和期刊必须要订,是政治任务;是公费订阅,只是增加办公开支;有时送报纸和期刊到各办公室,发现看的人很少,最多翻一翻目录和标题;大都在办公室上网游览,有些用手机设置订阅,有些回家看电视的及时新闻。一位是社区干部,她说:有些报纸是上级的任务,社区先找一些所在企业,完不成再找一些有门面的老板帮忙;自办发行的报纸还好,有实用的礼品。

 

 

纸质的平面媒体是否走到了尽头?从中国的甲骨文,铭文,接着是竹简;后来的书法和手抄,再是刻字印刷到铅字组合字印刷装订成册;现在是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和彩色印刷;从这些历史,应该都有一个过渡时期?讲广播和电视媒体,除非有政府的信息垄断和财政支持,不是也会走改革开放的道路。从网络的发展,加上网络平台提供手机上网和阅读,这些个性化、设置订阅、互动化,将会把过去传统媒体退出历史舞台?尤其是文学类的报纸和期刊可能更快!因为文学网站的博客论坛给网友平台和手机阅读将很快替代传统的媒体。一些专业或职业的报纸和期刊有固定的订阅群体,具有收藏价值和参考作用可能慢些?如果建有网站、便于搜索,也会存在类似?

 

 

对于网站的发展和经营,都有共同的规律:开始是要好文和写手聚人气;当人气上来,是否要考虑网站与其他相同或类似网站的优势、特色、个性;接着是经营,怎么让网站的收支平衡。

从投资角度,不说网站前期的投入和准备,也不讲投资的回报;网站发展起码要保持投入的价值和发挥作用!正如网络写手和职业、专业写手在向网站投资文字时,是功名?是名利?如果网站不给写手相应的鼓励或奖励,除非是现实中的朋友,有智慧的人谁会像有些农村的村民进城打工那样盲目的乱闯江湖?当然,有交友的和像蜜蜂采花粉;从社会现实,这类群体占的比例或人数是很少的!

从门户网站的发展摸式,有人气、举办征文比赛等活动,可收集整理与网站的优势、特色、个性的新闻时事,可与电信和电信运营商联营或合作做手机订阅、手机阅读、手机下载;也可会像报纸、电视媒体那样引来企业的广告。这样,网站才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做强做大和发展!

 

 

市场经济的社会,没有免费的午餐。是否存在收费才能享受服务?或者每一位付费者只有需要才会消费?想到政府机关每年订阅报纸和期刊用专项开支,我不敢想:全国每年用公费订阅报纸和期刊的开支有多少?订阅的报纸和期刊真正发挥了多少作用?是否有沿袭垄断的大型国有企业在主流媒体上打广告一样?想到有门面的老板,挨社区干部的面子不得订当地的报纸,我不敢想:做生意的都有手机或一些有电脑,还有交通工具,起码都有普及的电视机;当地报纸的内容有多少对做生意的有用?或者报纸上的信息有多少能有实用?或能有多少参考?一些广告还存在虚假受骗!报社、电视、网站收了广告费不承担传播虚假广告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从以上的文字信息,对纸质的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网站,是否有一个共同的提示:在文字、图片、音乐、视频、广告等方面,是否要考虑消费群体和社会群体的需要?或者说所有的信息是否有市场?和是否有人消费?正如求职者需要招聘企业的岗位,正如农民工培训需要实用的技能技术,正如跟普通人讲爱国要说些爱国理由,正如商人做生意是否有利益和责任,等等。可用美学规律,都知道:人人都爱美;对社会上公认的美,有些人不认为、不需要,会说那不是美和那不是需要的美;社会上不公认的美,有些人认为是或需要,会说那是真正的美和那是需要的美。是否有:先进、科学、正确的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一当真理广泛普及时,就失去神秘感?就失去本身的价值?变成一文不值?如电的广泛运用,如电脑普及到家庭。

 

 

如果把媒体看成生产型和服务型企业,企业的生产、开发、销售、广告等,是面向市场和社会消费;从人之间的关系,你不尊重他人,他人会尊重你?同样的道理,企业不尊重消费者,消费者会尊重企业?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场是商品,没有社会消费,企业凭什么发展?还要再生产、运输、广告、销售、服务和向政府缴纳税费。是否可以说,消费者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也可以说,企业的生产没有社会和市场需要、消费,再广告,谁会花钱投资?从消费者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企业向政府直接缴纳的税和费,也是代替消费者间接向政府缴纳的税和费;至于数额多少在于消费者个人的需要,和经济能力。有时为了急用,不得不高价消费;如电子商品中的电脑,以前是高档商品上万,现在普通的一般在二千右左;因为电子产品的开发和更新周期与价值或价格是成正比的;也存在物似稀为贵。其实人类的文明发展和每一次发明创造带来的社会改革社会进步都是如此!

 

 

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般是根据市场和消费才能生存和发展,如人们日常需要的柴米油盐。可有些存在垄断市场和垄断价格的现象,一种是像电信之类的大型国有服务型企业,社会呼声座机费取消和双向通话费改为单向或降低,政府用正在研究之中而迟迟照收不误;银行的收费,水电气的涨价存在类似;是否用听证、论证、座谈形式,根据当地人均的实际收入、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企业的成本和办公费用等来综合;二种是像中石化中石油之类的大型国有生产和加工型企业,政府给予上百亿的财政补贴;甚至用政策借家电下乡和政府采购的公共财政消费来支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保企业的就业,用减免缓交税和费的行政办法;谁都知道: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国家的财政,属于社会的公共资源和公共资本之一;按相关法律,政府的财政是在社会上的公共资源中依法征收的税和费,通过预算和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利之于民、富之于民、福之于民;从国家的财政,公职人员享受的工资、奖金、补贴、保险,还有职务、岗位的津贴和福利待遇,是否社会上每一位纳税人和消费者都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大型国有企业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对中小型企业是否有失公平公正?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的社会消费,对不需要和消费不起的社会群体,没有享受政府用财政补贴的鼓励消费,是否有失公平公正?再说大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管年薪与国情、民情是否适合?公职人员的收入和财产公开及其标准是否合理合法?还有出现投资海外损失一百多亿,仅不领一年的六千多万的年薪,还不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要是在外企和民企,企业的股东们还会让这样的企业高管在那个位置吗?

 

 

从市场经济规律,是法制体系内的市场经济。从一些地区和全球金融危机,一些代表政府的公职人员和企业的高管们造成了经济损失,都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从情理和法理,任何个人给所在的工作岗位、企业、机关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形象影响,都应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由于决策层的投资和扩张,加上美国次级债的致命,不得不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这一案例,提醒和告诫:享受工资、奖金、保险、补贴和福利待遇的任何个人,应该做好份内的事,最起码要对得住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按老百姓的话说:至少要对得起领的钱!不是会像一些企业申请破产和倒闭的报社一样!

 

 

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企业,没有优势、特色、个性,迟早会消失在法制体系内的市场经济的社会;同时,企业的产品是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消费,当社会、市场、消费的需要和更新,企业必须为社会、市场、消费真诚的服务,否则社会、市场、消费将会抛弃、遗忘、告别企业和企业品牌、产品。曾在电视媒体上看到用半导体开发的日用照明灯;据介绍,用半导体做的日用照明灯,不会像现在的因电压波动而会坏;半导体做的日用照明灯,使用寿命能和人的寿命一样;原准备在北京奥运会上普及,可不知原因没有见到?会影响相关企业和社会就业?还是企业的公关?或是企业的广告和销售?

 

 

社会上的老百姓,或者是社会上的劳动者和消费者,这些社会群体都是所有社会、市场、需要消费的衣食父母!有谁想过:领了衣食父母的钱,为衣食父母做了什么?为衣食父母服务了多少?在社会现实中,这些社会群体可能存在是一盘散沙的个体弱者,面对强势、强大、强权、强者,只能无奈无助和尊重强者?或忍气吞声的理解和接受?这些需要国家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尊重和维护社会上每一位公民每一家企业的合法权益合法利益。同时要让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和依法民主监督,社会才能公平公正和谐。

 

 

从以上的文字中,是否能发现和看到衣食父母的名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