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8月4日表示,上海市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申请,建议取消对在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境外股权投资公司的资金使用限制,允许境外企业将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外汇资金兑换为人民币,投资于国内企业;将那些主要在中国融资,并于浦东注册的股权投资公司划为境内投资者。
这也是继上海在2008年8月颁布《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以及在2008年12月和2009年6月2日先后出台《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法》和《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来,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机构来上海浦东安家的又一优惠政策,彰显了上海将浦东建成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中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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