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得益于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如今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中摇身一变成为网店小老板,通过引人的商品,建立月入上万的网络店铺。但是诚信却成为了网络商业迈进道路中的一个巨大漩涡,淘宝自查门等诚信时间过程中,网络商业诚信的灰色地带以一种更为匪夷所思的方式展现在了公众的面前。
今天,我们细细剖析淘宝自查门幕后的种种灰色链条,看那些灰色地带的商家如何打造出一个虚假诚信关系网与利益链,分析其中的存在的巨大隐患,与点燃导火索的星星之火,揭示商业诚信背后的潜规则模式。
一场关乎诚信的战争
宣战:7月24日上午10:00
7月24日上午10:00,淘宝网正式启动了诚信自查行动,同1.3亿淘宝用户一道,共同打击“刷钻”的灰色产业链,捍卫网购的诚信原则。这次清理门户的行为被媒体称为“自查门”。按照淘宝网的“诚信自查”行动说明,鉴于有一批公司和个人专门靠炒作信用为生,并由此衍生出一条“灰色产业链”,诚信自查行动要求卖家提供6个月以内的诚信证据,否则会有虚假信用的嫌疑。据淘宝方面介绍,诚信自查行动采用淘宝会员自查和淘宝复审等方式,逐批、审慎地删除以往的虚假信用,8月6日是最终期限。对于这些已经改邪归正的卖家,淘宝和所有会员愿意给他们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只要他们主动删掉过去的虚假信用,淘宝将既往不咎。
对于未主动删掉虚假信用,而被动被查出的卖家,淘宝将采取三项惩罚措施,一是“扣一罚二”,即扣除炒作的信用积分,再额外扣除2倍相应的积分;二是将其清退出消保组织;三是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推广,包括付费推广。重拳出击,雷霆万钧。据淘宝方面称,截至28日上午10点,已经有2538家店铺自觉地删除了自己店铺的虚假交易评价,诚信自查初显成效。
反击:7月25日下午16:00
然而,“自查门”的大幕刚刚拉开,淘宝立马就遭遇了“拍死门”。7月25日下午16:00左右,淘宝网客服部门收到一些网店店主的举报,以“柠檬绿茶“为首的淘宝旺店在短时间被200多个“马甲账号”恶意拍下商品却不付钱,致使大量商品下架,卖家损失惨重。有报道称,这是那些靠炒信用赚钱的团体对淘宝进行的报复行为。而且,他们还在短时间内持续点击部分卖家的客服旺旺,严重影响其客服系统的正常工作。据了解,这场“拍死门“的幕后导演据称是被“自查门”动了奶酪的炒作信用者,他们炮制舆论恶言攻击,试图煽动不明真相的普通卖家一起抵制诚信行动。
正当这场战争硝烟弥漫的时候,网络上有开始传播一段北京王小姐声讨淘宝客服的67分钟音频。在这条被播放80065次,评论达7424则的音频中,王小姐以受害者的身份,代表中小卖家,历数淘宝自查系统的若干罪状,措辞严苛,情绪激烈。在质疑与责问声中,淘宝客服的回访电话成了王小姐的出气筒与泄愤机。一方是刀刀见血的质问,一方是礼貌克制的回应,在这场攻守的PK中,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淘宝掀起的这场“自查风暴”究竟动了谁的奶酪?
一张利益网,自查门中的奥秘
刷钻:灰色的产业链
目前淘宝的诚信体制,当商家成为钻石或皇冠级卖家的时候,店铺的销售额往往可以突飞猛进,比仍然处在低信誉等级的玩家多卖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销售量。因此刷钻、钻石店铺买卖就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有人开始专门依靠刷钻和养殖买卖高信誉店铺获取不义之财。而这些人显然成为了自查事件中利益受损最严重的人群。这种触动实际上为后来淘宝在进行诚信自查活动时,埋下了隐患,他们成为了反对淘宝自查的最强音。
然而,当记者在淘宝论坛中寻找这些对淘宝意见较大的商家时,却发现这些商家的注册ID大多为乱序毫无规则的注册名,而且记者在翻查部分商家的购买记录中也发现,在这些商家店铺中消费的部分用户ID也是毫无规则的看似是随意注册的ID,与大多数正常购买商品的用户习惯为自己添加昵称存在很大不同。
对于刷钻问题,部分商家在帖子中认为,之所以刷钻是因为以淘宝现有的诚信排序体系,中小商家和新商家极容易处在不利的位置上,不会引起用户的关注,不过部分皇冠级商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至少是商场,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存在老品牌比新品牌生意好做的想象,在现时如此激励的商业环境中,在大家都纷纷网上开店的潮流中,只有特色才能够吸引用户,并能仅希望淘宝平台对新商家的照顾,这位卖家最后说,而且如果对新商家有过分明显的照顾,是不是也是对老商家不公平的一种表现呢?
卖家:忧虑的阴霾
淘宝的这次自查活动并非孤立的一次行动,而是一系列的诚信公约活动的一部分。最早的诚信维护动作发生在4月22日“诚信公约”宣誓活动,在这一轮活动中,淘宝鼓励店主对自己的诚信进行宣誓,自己证明自己的清白。
随后两个月之后,淘宝将清查系统推出上线,并开始通过自动系统清查存在严重作弊严重炒作的商家,9000多个涉嫌严重炒作的商铺被清除掉,这些店铺都是具有明显炒作行为的“黑店”,虽然这一次清除没有激起公开的指责和愤怒,但实际上淘宝已经触动刷钻、店铺买卖这条灰色产业体系中的利益链条。
但是由于这一次自查范围太广,导致了许多本来没有刷钻的店家也接到了淘宝自查通知,对于这部分用户而言,担心是自然的。当淘宝推出新的“诚信自查”系统之后,“误查率”、“提供有效证据”和“对中小卖家不公”成为了网络中部分商家攻击淘宝的焦点。网络中大量质疑淘宝的帖子也都在围绕这上述三点批评淘宝。
在这些声称受到淘宝冤枉的帖子中,发帖者都在强调淘宝这一次的误查范围缺乏有效控制,几乎是在横扫一片。不满主要集中在淘宝宣称“诚信自查系统”具有高精准率,然而收到自查通知的店主却对这个数字表示怀疑,认为淘宝这次活动存在非常高的误查率。
淘宝:卖家不必恐慌
对于许多帖子中反映的误判误查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淘宝网鲁达,鲁达方面表示,目前自查系统虽然会给部分商家提示,但是如果确实为误判的商家并不用过分的担心,因为在8月26日之后,淘宝会再通过系统逐一向商家确认误判的信息,如果确实为误判,淘宝将会通过系统及时帮助商家更正。
而对于记者追问此次自查活动是否存在大量误判时,鲁达表示,目前以淘宝客服电话的接待量来看,在自查活动开启之后并没有出现大量投诉电话,客服方面的工作量也没有比平时多很多,如果以此作为误判的根据的话,那么实际上误判误查的错误率还处在各方可以接受的水平。
鲁达最后又再次向记者保证,正规的卖家不用担心,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接到误判的通知而恐慌,淘宝网将会在8月26日进行系统的人工在确认过程。到时可以帮助卖家一一解决问题。并处理掉那些因为误判等原因,造成的问题。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淘宝网和各个卖家论坛中虽然存在反映自查活动的帖子,但是许多帖子回复并没有出现记者事先预想的火爆场面。而作为淘宝网的消费者,许多买家对于这次诚信自查普遍表示欢迎,他们希望这种自查能够清除到影响消费者在网购时产生误判误导的因素。
一场诚信的救赎,无惧遗憾!
淘宝的“诚信自查”活动引起了前所未有的争论狂潮,近期网络中几乎随处可见网络商家群体对于淘宝这次诚信作弊清理的不满与批评。然而网络中的许多批评言论似乎多数都是来自利益攸关方淘宝商家方面,却鲜见有人替网络消费者说话代言。
此次各方争论的焦点都来自淘宝的诚信制度,也就是钻石、皇冠卖家等级制度。淘宝的这项制度虽然颇具中国特色,但是实际上仍然来源于早期网络中的积分制度。但显然,随着电子商务突飞猛进,这套诚信等级制度和规则也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并对淘宝的负面评价也开始与日俱增。尽管这些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淘宝信用等级的权威,却无法从根本上否定诚信制度的必要性。
网络电子商务与人世密不可分,诚信等级制度其实就是提供了一种约束,遏制远隔千里的网络商家在各种竞争压力下背离商业诚信的原则,伤害仍然处于婴儿期的电子商务。换而言之,对于网络中绝大多数网民而言,网络C2C购物这种方式仍然存在较大风险,这种风险必须有诚信规则给出鉴别参考的依据,帮助他们作出选择,减低风险。
淘宝诚信体制的合理性产生于电子商务初期前途未卜的生存环境,但是如今这种规则已经能够左右现今电子商务的生态,导致的现实情况是,部分不良商家开始利用这种诚信制度的价值与弱点,实现自己的不当利益,并催生出一条刷钻灰色产业,用粗暴的手段让这种诚信彻底庸俗化,让规则沦为利益者的潜规则。
但这并不意味着,淘宝商家可以借此空间用挑战规则和诚信的方式获取灰色收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淘宝进行自我追问,并清理利用作弊手段提高诚信等级的商家本就无可厚非。强化规则只是早晚的事情,迟一步做只能够让更多的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失去信任,让更多的诚信商家对电子商务失去信心。一味拘泥于部分商家的感受实际对淘宝诚信体制本身掣肘极大,也会使网络诚信遭到伤害。
许多商家对于淘宝此次清理活动心存不满,认为淘宝部分商家也存在“原罪”问题,即这次活动只针对近半年又违规行为的商家进行处理,而不追究之前的商家行为。这在许多受到违规处理的商家看来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原罪问题,我们应该明确地将“原罪”区分为C2C发展探索过程中的生存摸索原罪,以及突破诚信底线的诚信欺诈原罪,给予截然不同的处置,不顾历史与现实条件的对于商家原罪的严厉追溯,是仍存在新生阶段的电子商务发展的大忌。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淘宝的诚信自查实际上是为消费者负责的举动,是一场网络电子商务诚信制度的自我救赎,要造就真正的良性网络商业环境,就要经历这种自身的痛感和耻感的过程。但是淘宝也应该发现,网络中对此次活动不满的商家的骂声并非全然毫无道理。淘宝对于细节的拿捏不够,以及较高的失误筛查率成为商家的诟病的症结。
虽然存在缺憾,但必须要有这样的胆识和决心,那就是:电子商务诚信规则绝不是奸商们的贪婪之旅,它最应在保障公平交易,推动创造电子商务繁荣的气象。对淘宝网而言,此次自查遭遇的普遍批评并非可怕的事情,实为发展之良言。立足现实,哪怕对诚信规则未来仅持诚挚的期待,那么,来自于各方、对自查活动诸如此类的指责,都是电子商务诚信完善所需要的刺激。
而如果淘宝能够公开诚信自查评估程序,设立独立机构进行社会监督,广泛吸纳各方建议,则将会更加有利于电子商务诚信规则建设。
原文已刊发在最新一期《电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