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愿意帮助台湾同胞克服因台风灾害造成的困难”等报道及官方发言,近日频频见诸各新闻媒体、网络论坛。尤其是此语境作为外交部的官方语言,笔者始终感觉夹杂着某种别样的滋味。
“愿意”一词是一个中性词,它所表达的是对待一件事物的一种态度,且是介于“不愿意”或“勉强”之间的一种淡漠的态度。也就是说,它只是比“不愿意”或“勉强”好了点。
那么,台湾与中国作为同根、同源、一脉相承的同胞,在事关人道主义救援问题上,用“愿意”一词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我们还有“不愿意”的选择权利吗?
同样的道理,在中国表示“愿意”向台湾派遣救灾所需的直升机的情况下,台湾也竟然表示“已向美、日、韩发出求救信号”而以“暂时不需要”予以回绝。
一方是“愿意”,一方是“不需要”,这是多么奇妙的表达。
既然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台湾的灾情就是全中国人民的灾情,向台湾提供援助和救助就是全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政府应尽的义务。既然是应尽的义务就不存在“愿意”和“不愿意”的选择,就没有“勉强”的理由。否则,就是一种被动的表现。
同样的道理,台湾作为中国的同胞,在台湾没有宣布独立之前,就应该承认台、中的民意是相通的,在人道主义问题上双方的立场是相同的。在大陆发出抗灾救援信号的前提下,台湾只有接受和感激的义务,而不具备“回绝”的任何理由。否则就是一种绝情的暗示。
所以,在这种奇妙的关系中,我们断然可以看出,大陆在台湾问题上被动的本质和台湾在对待大陆方面的绝情绝义。试想,在国际间的人道主义问题上,虽然不分敌我,但也充分反映着互相之间的操守和底线。台湾宁可“远水救火”(向美国求救)而不领大陆的情,实际已触及了底线——不认同胞之情。
基于此,值得思考的是大陆政府,而被伤了感情的是两岸广大的同胞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