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的罪犯


  听父亲说,一个年轻人戴着手铐,拖着脚镣,在两位便衣警察的看押下来指认犯罪现场了。父亲描述了那个凶手的模样,三十来岁,中等个子,白白净净,看上去不是很凶悍的样子,上身穿套头衫,下身是长裤,因为拖着脚镣走得很慢。

  警察给他和现场都拍照了。就在那个现场,他和同伴你一拳我一脚地打死了一个同龄人。我想当时他们是多么嚣张多么残忍,只顾得眼前的报复快感,一点没想到后果。现在沉重的铁镣拽着他只能挪动步子前行,现在他低下了曾经戾气横生的头颅,现在他那杀人的手已经不能紧紧地束缚了,他现在就是一个罪犯,一个刽子手。任他曾经多么张狂,多么时尚,多么江湖义气,现在还能蹦跶吗?要站在审判台下,接受法律的制裁,接受应有的惩罚。

  任何人都要有所敬畏。敬畏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当而且必须学会的。藐视法律。最后必将苦果自己吞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