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县委书记离任前过用人审查关不是一个程序


但愿,县委书记离任前过用人审查关不是一个程序

李华新

 

    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制定下发《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并强化离任检查的结果运用,要求把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县委书记的重要依据。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18) 

这是四川继去年出台《规范和监督县(市、区)党委书记用人行为办法(试行)》后,又一个直接针对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重要监督举措。这样的举措之所以是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方式,对于你是否在利用自己的离任时,是否有违纪行为的审查,作为一个常规项目来对待,而且是你在任期间用人问题是否就是真正处于公心处于真正工作上的考虑,而不是暗渡自己谋利的陈仓,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注意。县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即将离任之前,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果不是一个走过场,而是一个真正要履行的程序,那么这实在是很有必要的一个组织程序。

但是,想想现在的所谓的走一下程序,而不是真正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查,审查,或是打打分的话。其实,只要是真正对县委书记这一方父母官进行严格任期内审计,也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现在,使用了离任对用人问题的审查,尽管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是如果是一旦他所提提拔的干部出现问题,那么现在的审查也滞后了。

   任职期间提拔的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司法追究的情况;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这些问题,属于前者的应该在任期内进行纠察,而在即将离任时有无突击提拔,如果他仅仅是考虑自己的职位升迁,是可以不做的。而加假如原地退休,那么突击提拔的可能性,那就是存在的几率更多一些,因为在当地退休的县委书记,他的突击提拔,也是在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在进行铺垫和感情投资。而如何制约县委书记在用人问题上的监督,也就不是仅仅是使用了审计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

    因为,现在的用人问题,是在一个特定的场合下进行的审查,如果是这些被提拔的干部,有些问题是有目共睹的或许是难辞其咎的,或是是一些隐性的问题,或是表现并不突出的问题,对于此类的审查,也就是在走走形式。在位时尚不能真正解决,现在要调提或是异地升官的话,那么如此的审查,就只是一种锦上添花的程序,因为让同级进行用人审查,几乎是没有任何的用处的;而让上级来进行用人审查,更是对这些被提拔的干部情况不了解,也就难以真正审查出问题。强化了离任检查的结果运用,要求把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县委书记的重要依据。这样的设想不错,可是实效如何,其实是很清楚的。

   县委书记离任审查越是重要,也许其要走的程序会越是复杂,可是如果仅仅只是一个程序,那么其制约的作用就会弱化,因此,要使得离任审查成为制度,而不是一个过场,那就同样需要有一个假如是真有问题,而通过了审查的,更需要有一个制约的监督措施。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