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会在酒吧门口查车么?


感谢谭卓,你用你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公安部的“四个一律”。不过,也得感谢网络,如果在十年前,或许再多十个谭卓,也是枉然。四个一律是: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看起来公安叔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昨天晚上,初中一同学从广州回来,大家到酒吧小聚。因为有所风闻,本人又一直自认为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于是不敢开车,坐上了同学的汽车。酒吧依然火爆,在停车场几乎找不到位置,于是同学停在一个角落里。保安赶紧跑过来,叫我们停其他地方,因为那个地方“很容易被人家碰到”。我纳闷,这么大的空间,不会吧。保安说,昨天才有一宗,停的比你们好,还是被一个喝醉的人碰到了。我说,哦,喝醉了还开车?保安说,天天都有啦。

那么,我突然想弱弱的问一下警察叔叔:你们会在酒吧或者酒楼门口查车么?就凭着酒吧停车场那么多的汽车,就凭着酒吧里面送酒的美眉那么忙碌,保准每次都会满载而归。我越想越兴奋,这样子,谭卓就死得其所了,全国大整顿就大丰收了,酒后驾车就接近杜绝了,我头脑里几乎出现了一派和谐美丽的交通状况画面。但是,我突然又想到:如果这样子,酒吧生意岂不是完蛋了?那么,酒吧的老板会不会就去跟警察探讨一下?警察会不会就在其他无关痛痒的路段做做样子?

嗯,不做设想了,我们还是相信我们的警察叔叔以及酒吧老板叔叔的伟大情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