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捐款去了哪里?


    中国青年报前天的一篇报道称,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个小组为期半年的调查研究,去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后来自全国各地总数达到767.12亿元的捐赠款物(其中捐赠资金约653亿元,物资折合约114亿元)中大约80%,极有可能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这场曾创下中国慈善史上多项纪录的感人壮举的最终结果,变成了一次巨额的政府“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

根据邓国胜及其同事的调研,在全国所有的资金捐赠中,政府(包括各级党组织)直接受捐约占58%,这笔钱毫无悬念地由政府部门使用。流向各地红十字会、慈善会以及地方公募基金会的捐款占了约31%,尽管根据国务院下达的文件,这笔钱原本可以由这些地方性公益组织自行安排使用。但是邓国胜团队在对全国7个省(市)进行的抽样调查中发现,这些捐款中的大多数,最后仍然交给政府部门去使用了。剩下的11%是捐给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16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说起来这笔钱是“自行安排使用”,不过,通常的方式是,这些机构将募集到的资金层层下拨到地方红十字会和地方慈善会。然而,基层红十字会和慈善会往往执行能力弱,在有些地方,甚至只是县卫生局或民政局下属的一个科室。无论是为灾民建房、盖学校,还是盖医院,通常,资金最终还是流向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成为项目的实际执行者。

    更有甚者,在有些省份,不仅公益组织募集到的非定向资金被要求必须转入当地政府的财政帐户,就连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定向资金,也都要强行转入政府财政账户,再由政府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来使用。而在少数承担了灾区援建任务的省份,当地政府用于对口援建的资金中,竟然一半以上来自社会捐款,只有不到一半来自政府财政!

    照这么说,去年“5·12”以后那次爱心涌动的慈善捐赠,实际上只是政府的一次临时加税而已。分摊到全国13亿公民头上,差不多相当于平均每人交了将近50元的“抗震救灾特别税”。只是有一个问题颇值得推敲:假如政府真的向老百姓征收这项“特别税”的话,我们还会不会那么慷慨踊跃地解囊?很明显,按照这样的模式,中国慈善事业的规模恐怕只会越做越小。

    诚如调研团队负责人邓国胜所说,在西方国家,救灾时政府一般不接受民间捐赠,即使接受了,也会将钱交由民间组织去花,中国则正相反;或亦如“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感叹的那样,国际上通行的是政府购买NGO(非政府组织)的服务,但中国却变成了NGO“购买”政府的服务。在中国,政府牢牢掌控了一切社会资源,就连根本上应该属于民间的慈善事业也不能免于此。应当说,这既是自古以来“强(大)国家、弱(小)社会”的中央集权的中国的传统,而计划经济体制则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格局,以国家取消了社会。这对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国家转型是极为不利的。然而,这是政府单方面造成的吗?或者说,只要政府放松管制,一个井然有序的民间慈善体系(公民社会)就会自动形成吗?我对此是十分怀疑的。

    中青报的报道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对于80%以上的社会捐赠资金最终流向政府这一事实,公众并不像知识分子那样感到焦虑。邓国胜团队的抽样调查还显示,有超过60%的受访者认为,救灾时社会捐赠资金应该由政府统筹使用,近30%的人表示无所谓,只有不到10%的人认为不应该。千万不要用“公民权利意识薄弱”之类的偏见眼光来打量大多数民众,对他们来说,这基于一个很实在的考虑:政府比民间慈善机构更值得信赖。我还进一步认为,民间慈善机构之得不到信任,并不是一个观念问题,而是事实——想象一下,如果想要为某个灾区捐款,你会把钱塞进那些你听都没听说过的民间机构的募捐箱还是打入政府部门的指定帐户?许多民间组织在财务公开、信息透明方面的确是不规范和不完善的,而间或曝出的丑闻也确实令它们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虽然政府在使用善款时也经常有各种丑闻以及许多浪费和不合理的地方,但它的可信度依然比民间NGO要高得多。

正因为这个缘故,红十字会和慈善会这些组织之所以让地方政府执行项目,说到底是为了将潜在的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地方政府。对它们而言,“这不失为一个省心省力的好办法”。而中国的民间非政府组织之所以迟迟得不到发展壮大,根源也在于此。昨天在回应中青报的这篇报道时,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就指出,为什么捐款最后还由政府来支配?现实是“一些NGO(非政府组织)公信度不高,回馈不明确,导致公众不愿意将钱交给NGO使用”。而捐款纳入国库的优势就在于,款项的进出都有审计,不会出现挪用的情况。

    实际上,这是每一个转型社会所注定遭遇的难题。30多年前,当中国刚刚有个体户(以及后来的私营企业)时,它们简直就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虽然国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已让我们忍无可忍。即使到了30年后的今天,民营企业家作奸犯科、深险囹圄的比例仍然比国有企业干部高得多——越是弱小和分散就越是不规范,而越是不规范,就越得不到支持(更何况政府潜意识里本来可能就很不希望看到它们壮大起来)……在我看来,慈善事业只不过是这种恶性循环之中艰难成长的民间社会的一个典型缩影。在落后国家搞政治民主,不搞还算有秩序,搞了之后贪污腐败不见少,社会秩序往往乱成一团糟,紧接着的便是更加严厉的苛政。我非常敬佩的明代思想家王夫之曾有语,“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说得就是这个道理。更加值得深思的是,这话中的上下两部分其实是互为因果的。

世界上少数转型成功社会最终能够幸运地走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大多数不成功的地方则永远也走不出来。作为一个评论者,我从来不喜欢开药方,在民间慈善事业这个问题也一样。但我觉得,当下如果我们想要扭转上述恶性循环的态势,最忌讳的是采取那种激烈的冒进方式。想要毕其功于一役的努力,不仅终将一事无成,反而极有可能结出更大的恶果,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留给我们当代人最深刻的教训。相反,必须首先寻找和建立起一些虽然弱小但却相对比较坚实的“据点”,从这些“据点”出发,凭借着最大的耐心、毅力和智慧,才有可能最终拓展出一片可观的天地。

写于2009813日,发表于2009814日“网易评论”我的个人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