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同道合,志:志趣 ;同:相同 ;道:途径,引申为“意见” ;合:一致 。意即:志趣相同,意见一致。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彼此志向、志趣相同,理想、信念契合。其〖近义词〗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莫逆之交;〖反义词〗分道扬镳、貌合神离、同床异梦。
志同道合,其实是给自己的内心一个安慰或者一个鼓励,但对于志的本身却极少理会。对于“志”来说,是一个变化着的心理取向,是一个单纯不考虑背景的梦想。荣格在不同的场合里说,“僵化的志向,是人们爱好形成的本源,是思维对于自身期望难以实现的一个意向,在生活中,是人们交流的最厉害的毒药。”“相对于道而言,不过是志的延伸,是本我走向毁灭的夯实方向。”换句话说,“人与人之间的接触,要达到的是生活的和谐,然后才能达到思维的和谐,从相反的交往路子上走,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注:相反的交往路子的是从思维的和谐到生活的和谐)
柏格·珍茜在对一千对离婚夫妻进行离婚原因调查时发现,在婚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夫妻都认为找到了自己终其一生的理想伴侣,但在婚后,竟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夫妻认为自己那时不过是看到了对方能让自己觉得快乐,除此之外的事情考虑得很少,而结婚后,双方的性格缺陷与对生活的态度成了离婚的根本的原因。但对于向往的调查,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人认为,他们是志同道合的。我是说,夫妻尚且如此,朋友间在进入实质的交往的中,这样的志同道合就值得商榷了。
杂谈志同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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