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业尊严、执业权利得不到尊重,不仅仅是深圳特区特有的现象,就全国范围来讲,这是普遍现象。
前不久,有位外地的律师去北京办案,在给我的来信中是这样写的:“最近去了趟北京,觉得那儿的律师执业环境挺恶劣的。查询车辆登记信息,被告知需要司法局盖章才行;查询房产信息,被告知律师不能查,如果知道房产地址,任何公民均可凭身份证查询该处房主的信息;查询工商信息,只能查到隐藏了股东身份信息的电子文档,如需查询书式文档,需法院立案通知……如此一搞,律师的取证能力约等于零,而林林总总的“调查公司”却能以我们所不屑、不愿、不敢的手段将这些信息一网打尽,甚至于电话通话记录、银行存款信息等,我只能说,我服了他们!”
有位甘肃的律师,在其《致省律协并有关领导的一封公开信》中是这样写的:2008年12月15日上午11时许,我去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事。因当时感觉时间有些紧迫,我从中院一楼大厅大门旁边的一个通道进入,未过安检门。此时,坐在安检门旁边执勤的一名女法警和保安制止我,并要求我从安检门进入,另将公文包放到旁边的安检机接受安检。我向她(他)们解释我是律师,按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律师是免于安检的。这名法警说,所有人都要进行安检,否则不能进去。无奈之下,我退出去将公文包放到安检机上,此时安检机没有开动,我从原来那个通道走到值班席前,向法警和保安出示了我的律师执业证,并再次解释说最高法院确实有规定,律师是不需要安检的。孰料,这名法警接过我的执业证后,竟说:“那我就把你的证收了,既然最高法院有规定,就让最高法院的人来取。”我要求她立即归还我的证件,她置之不理。
我在悻然和愤慨之下,想到了向中院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我首先向坐在值班席上的中院干部简单陈述了情况,那位值班干部旁若无事地说:“这事我们管不了。我都亲眼看见了,你是退回来才将公文包放安检的。”看来,连他也认为是我做错了。这时,有一位外所的律师向我打招呼,问我在中院办什么事。我就将刚才的经历给他说了一下,他长叹一口气说:“其实中院已经有这样的先例了,今年还有一位律师也遇到过你这样的情况,还是中院的院长下令扣他的证的呢!后来,这位律师不停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过了很长时间,中院才放出话来,让他不要再告了,把证还给他。”
当天下午上班后,我再次向中院刘主任打电话询问此事,刘主任称他已向法警支队了解过了,问我有什么目的。我说我的目的很简单,一是立即归还我的执业证;二是请求中院对律师是否应该接受安检这一问题予以考虑。本来我打算还要执勤的法警给我道歉,但为了事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我没有提出这一要求。我约好刘主任第二天上午去中院解决此事。
第二天上午10点钟,我去了中院,正好刘主任在大厅值班。我们见面后,刘主任给法警支队打了个电话,然后让我直接上去找一位姓楚的队长。我找到楚队长后,他又让我去找何(贺?)队长,说他已交代何队长负责处理。
正在谈论期间,楚队长就气冲冲地进来,朝着我大声呵斥:“你吵什么吵?告诉你,像你这样的,我们见得多了,只要不服从管理,我们就扣证,我们扣的律师证多了,又不是你一个人。”我质问他:“你们是司法警察,应该执行法律。我违反什么规定了,你们居然扣我的证件?我就算闯了红灯,那你们也得给我一张罚单啊!”楚队长威胁我说:“你给我放老实点,我们就扣你证件,要什么手续啊?别说扣证,我们还可以拘留呢!”说完就走了。
……
读着上面的文字,明显感觉到律师面对的不是警察而是活脱脱的地痞流氓,律师似乎都成了鸿门宴中的刘邦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当然深圳的情况自然好不到哪里,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6月底的一天,在南方某市中级法院,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年逾50岁的老律师曹树昌没能到庭进行辩护,而原因却是他被拦在了法院的“安检门”外。因为在进入法院时被要求搜身、翻包,曹树昌因拒绝“这种没有尊严的安检”被拒绝在法庭门外,而法庭全然不顾被挡在法庭之外的律师,在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继续开庭。自然,这个南方某市中级法院自然是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
以上都是坏消息,下面我们来看看好消息。据上海律师协会2008年8月13日报道:
6月下旬,上海市律协陆续收到律师反映部分法院要求律师进入法院时走安检通道,搜查律师的包,甚至连水也不让带入法院。广大律师纷纷表示不满、不理解,认为这是对律师职业的歧视。如法院因奥运会召开等原因确有必要在某个阶段加强安全工作,应通过律协事先向律师告知,做好解释工作。
市律协维权委认为此问题关系全体律师的权益和执业环境,协会应代表广大律师通过组织层面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7月30日,市律协会长刘正东、副会长陈乃蔚、秘书长万恩标等拜会高院领导时就此问题向高院领导反映,表达了广大律师的诉求,要求撤销律师安检程序。高院领导表示律师应该有别于一般社会人员,应不需要安检,高院将全面了解情况后作出安排。8月7日,副会长陈乃蔚、徐晓青就此问题专程到二中院实地了解情况并与二中院领导沟通。在高院及二中院领导的共同关心支持下,这一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从今日起,本市法院取消对律师的安检程序。
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上海依然是全国司法环境和律师执业环境最好的地方。在此,我们不不禁要问,为什么上海的律协、上海的法院能做到的事,为什么深圳做不到,北京做不到,甘肃做不到?
如果要说是水土问题、环境问题、人的素质问题,有骂人贬人之嫌,又有很多人不高兴了。但是要说文化问题,虽然还会有人不高兴,但是也只是情绪上的不满意。中华五千年文明,虽然发源地不在江南水乡,却在江南水乡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扬光大。在中国,礼仪之邦的文化看江南,而在江南首看上海。近代的上海,在开埠以后受到了西方文明的洗礼,于是中华文明中以熟人为基础的礼仪逐步与陌生人的文化相融合,成就了现在的上海人的文化,虽然表面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清清楚楚的,但背后却深藏着丰富的“礼”和“法”,不说过头的话,不办过头的事,凡事适可而止。
笔者是土生土长的江南人对此感触,从小在家吃喝拉撒屁大的事,长辈们都有一套又一套的“礼”和“法”,小时候不懂,长大了才明白,原来这套“礼”和“法”存在,能把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降到最低,并在这套“礼”和“法”的作用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就是江南人为什么只吵架不打架的原因,吵架的过程就是呼唤“礼”和“法”的过程,而旁观者就是“法官”,只要觉得能让旁观者能辩明是非了,大家也就不争不吵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上海律师一反映,上海律师协会一出面,各级法院就觉得安检律师太过了,应立即纠正。
这种状况,在广东可能吗?甘肃可能吗?中国的其它地区可能吗?不可能,因为文化,因为其他的区域文化中没有这种化解冲突和矛盾的机制,也没有自我纠错的机制。所以只能任由一些人仗势欺人,为所欲为,并且把别人的不满和抗议当作自己变本加厉的理由和借口。
面对这种状况,如果不回到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去,是看不到出路和希望的。《易经》中最后两卦是既济卦和未济卦,而开始两卦是韩卦和坤卦,简单从字面意思上也能判断出来,当事件从最好变为最坏的时候,也是扭转乾坤的时候。现在,律师执业虽然处处受阻、受损、受气,显然还没有到最坏、最恶的时候,也就是说时机未到,时机一到统统要变。
面对现实,不论环境是多么的艰难和险恶,只要太阳每天都在升起,一切总会充满着希望和生机。
最后借毛泽东的诗词《卜算子•咏梅》来结束本文。
风雨送春归,
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
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
她在丛中笑。
邱旭瑜律师
2009年8月12日于深圳
当太阳每天都在升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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