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看到更多的“第一时间”


    今年6月27日清晨,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楼房发生整体倒覆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今,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事故责任也已认定,对倒覆楼购房者的理赔方案和未倒楼的解决方案均已出台,并进入实施操作阶段。仅一个多月时间,进展如此迅速、高效,其中离不开当地政府部门的迅速反应与大力推动。(2009年8月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人民网—《人民日报》) 

    突发事件,谁都不愿看到。但是,突发事件又会经常发生,因此不可回避。而发生了突发事件以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应对态度如何、处理方式怎样,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事态的走向和发展。应该说,上海发生倒楼事件后,社会异常关注,各种猜测竞相产生,各种谣言也是闻风而起,无论小区业主还是社会公众都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妥善的处置。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闵行区政府部门迅速介入了事件的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抢险查因、第一时间督促协调、第一时间公布进展,赢得了主动权、掌握了话语权、满足了知情权,使上海市民看到了上海市政府“决不姑息”的态度,同时,各种传言也因此偃旗息鼓。 

    事实胜于雄辩。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是有着客观原因、蕴含事实真相的。作为管理社会事务、处理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能不能在第一时间把事件的客观原因找出来,把蕴含的事实真相查出来,既是解决问题、处理事端的关键所在,更是满足群众知情权、取信于民、稳定民心的现实需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大是大非面前,与其坐而论道、空手指挥、彷徨等待、猜测猜疑,不如挺身而起、挺身而出,该出手时就出手,在第一时间深入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解决第一难问题、赢得第一声赞扬。 

    与上海市这次处理倒楼事件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处理问题、调查事实真相相比,一些地方却常常采取相反的态度和做法,不是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而是在第一时间远离现场,呆在办公室里搞指挥,掩盖事实真相,甚至花钱(“封口费”)买太平,用虚假代替真相、以务虚取代务实,贻误战机,使事态扩大,致谣言四起。 

    谣言止于公开。此前,社会上对上海倒楼事件中“开发商股东身份”有大量传言,在事故责任认定的新闻发布会上,事故调查组对这些热点问题作了明确回答,让广大群众知道了股东中无一公务员,所谓的“镇长助理”也是违规任命。同时,调查组也介绍道,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区、镇两级领导均被处以相应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违规任命镇长助理的梅陇镇党委书记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上海市的在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再一次告诫我们,与其让群众在猜疑猜测中以讹传讹,不如大大方方地在第一时间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于众,使各种谣言不攻自破、偃旗息鼓。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在处理突发事件、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时,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会公开,总是能捂则捂、能封则封、能堵则堵,任凭谣言四起,也不正面回应、积极处理。前不久河南杞县出现“杞人忧钴”大逃亡的谣言事件,是对谣言发酵的惩罚。当然这恰恰源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一、滞后,是给我们敲响的一记警钟。 

    责任重于泰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记住: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尤其是很多突发事件、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通常都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非常直接的联系。而作为群众主心骨的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勇担重任,有责任有义务查清事实真相,还社会以公平正义,并妥善处理,始终将群众的安危冷暖记在心里,将百姓的艰难困苦放在心上,时时处处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殚精竭虑、牵肠挂肚、出力流汗。 

    可是,我们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却将“责任”束之高阁,或只放在口头上,而不落实在行动里。当社会发生问题、群众遇到难题时,不能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不能在第一时间督促协调,不能在第一时间公布进展,而是懒散拖拉敷衍了事,不重视后续事情的协调处理,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该出手时不出手或者该出手时乱出手,眼睁睁地看着或者人为促使事态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贻误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给事件处理带来被动,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使群众利益受到不该有的损失。 

    “第一时间”反应快速,“第一时间”协调有方,“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彰显的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方法。为了社会的和谐进步、健康文明,期盼更多的“第一时间”发生在我们的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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