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最容易触礁29项罪名


 浙商问道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家最容易触礁的罪名:
  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挪用资金、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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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雨晨

  20081220,浙江200多名企业家齐齐出现在杭州金溪山庄,把一个能容纳150人的会议厅挤得水泄不通。
  是什么吸引了这么多企业家的到来?
  原来这里正举办一场“2008年企业家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该研讨会由浙江省工业经济研究所主办、法制日报周末报社协办,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承办。
  会议长达4个多小时,数十名抢不到座位的企业家只好站在过道里旁听。
  我们是朋友传朋友来的,可能大家都急需这方面的知识吧。杭州黄浦教育集团副总裁周中明,在接到邀请函之后只电告了两位朋友,最后却来了28人。
  中国30年企业史,落马企业家无数。从事律师职业长达23年之久的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博士认为,大多数企业家都是无意识犯罪。他们根本无心犯罪,只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熟悉法律而误入各种法律陷阱,为日后落马埋下了地雷。
  有关调查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家都意识到企业家涉嫌犯罪是企业的夺命飞刀,但其实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到底面临着怎样的法律风险。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浙江民营企业今年面临着新一轮大洗牌。在这场全球性经济危机面前,浙商尚能做到淡定自如。但面对着未知的法律风险,他们显然缺少些许从容和自信。

  29项罪名企业家最容易触礁

  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原来在注册公司伊始就有可能触犯刑律啊。浙江天润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忠林参加研讨会之后如是说。
  在公司创立之初高忠林毫无法律意识,直至一年后吃了亏,因合同文本的不完善被别人钻了空子,他才想到要聘请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的工作,只偏重于为各种合同把关。如今逐渐发展起来的天润也想把公司做大,幸亏参加了这次研讨会,要不然在以后经营过程中我可能就要栽跟斗了。
  企业家到底面临着哪些刑事法律风险呢?

  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挪用资金、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行贿……
  项先权博士和北京市中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唐青林共同主编的《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一书,用了大量篇幅梳理出29项企业家最容易触礁的罪名。

  在项先权博士看来,刑事法律风险是民营企业的死穴之一。民营企业有一个特点,老板是企业的灵魂,企业的成长取决于老板个人的能力。老板身上集聚了许多的社会资源,一旦老板失去自由,其身上的所有社会资源包括企业信用便统统消失。一些大型企业因掌门人犯罪而消失。

  浙江98%中小企业没有法律顾问

  自参加了研讨会之后,浙江帮你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斌久久不能平静。我们对法律的作用太忽视了。
  浙商文化曾被喻为老乡文化,生意人之间凭的是个人信誉,无所谓合同,无所谓凭证,全靠口头约定。发展到后来,虽然大部分生意也都采用了合同文本,但碍于熟人关系往往不按规范程序操作,一纸没有专业指导的合同最终形同虚设。

  林斌就曾吃过这样的亏。2004年林斌与宁波市陈某合作开发房产项目。因相熟关系,并未及时进行股权过户,而合同上又有项目结束字样,导致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维权战,至今未果。林斌不禁由衷感叹:如果我们精通法律或事先请法律顾问就好了。
  在浙江民营企业中,许多人曾有过类似林斌的遭遇。

  项先权博士认为,这一切源于企业对法律风险防范的严重不足。他指出,浙江省现有中小企业113万家,却只有2%的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
  而聘请了法律顾问的企业,大多把律师用于应付诉讼事务,不让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圈,律师对公司重大决策并不知情,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为企业家个人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项先权博士指出,中国企业在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存在三个薄弱环节。
  一是决策者对企业的合法化经营不重视,没有配备法务人员,也不聘请律师帮助;二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在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经营或企业重组等前期工作中缺少法律人员的参与,买企业就像买西瓜,用手拍几下就成交,即使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也只是到了出现纠纷时才让法务人员或律师处理;三是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够,明知经营违法,却相信关系,抱侥幸心理,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企业家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

  企业在其运转过程中,机遇与风险并存,法律风险贯穿企业的始终。尽管浙江98%的中小企业没有聘请法律顾问,但现实中发生的桩桩案例,血淋淋的教训警醒了他们,越来越多的大中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已经逐步认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毕业于法律院校现担任杭州腾远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刘志广认为,企业存在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潜在法律风险而不自知。企业法律风险不同于财务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
  在刘志广看来,作为公司管理层,应做好三件事:一是强调保障经济安全的经营决策和制度建设,确保企业合法经营,依法进行决策转移;二是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事先预防法律知识和事后补救的法律措施;三是缩短企业战线,合理安排保障本企业的流动资金和重点进行创新本企业的核心产业。
  这一点,浙江爱力浦泵业有限公司可以算是典范。现在,该公司董事长罗献尧但凡有重大项目或投资,他都要两师”———律师和会计师———随行。
  学习自动化出身的罗献尧在创业过程中也走了许多弯路,但他很快意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选择了与律师同行。在他看来一个企业能走多久、能走多远,关键是要看与谁同行
  企业家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唐青林律师再三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