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观百题问答》77.


 

《荣辱观百题问答》
 
 
77、怎样理解“以遵纪守法为荣”
 
【答】“遵纪守法”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遵守纪律,二是遵守法律。纪律是社会各种组织规定其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即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能做什么,如果做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如,中国共产党有党纪,并且设有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军队有军纪,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企业有劳动纪律以及以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纪律。政府有政纪,团有团纪,学校有校纪等。纪律是社会团体组织存在的根本,是维系成员关系的纽带,是凝聚成员形成合力的催化剂。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以及靠国家强制力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工具。纪律和法律都是一种行为规范,违反了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和纪律是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神圣庄严,不可违背,不可侵犯,要自觉用法纪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是无尚光荣的,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以遵纪守法为荣”,强调的是一种行为方式,人生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生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治观、道德观。“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品质,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是公民的道德底线。随着改革的深化,不同社会主体之间、个人与整体之间、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利益调整,有时也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自觉遵纪守法,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既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个人的长远利益。只有广大人民群众都遵纪守法,才谈得上人人享有权利和自由。只有全体社会成员都自觉遵纪守法,才能保持社会稳定,保持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良好秩序,改革发展才能顺利实施,我们的各项目标才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才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