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市政法系统弘扬创新创优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以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和完善政法工作机制,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体现时代性,更富创造性。
通过解放思想,自主创新,不仅转变了干警的执法理念,增强了执法为民意识,提高了执法能力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而且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政法事业迈上新台阶,全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勇立潮头唱大风
——西安政法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纪实(下)
四两可拨千斤,只要找到正确的工作方法,难题便会迎刃而解。碑林区委政法委招录社区综治工作协理员,夯实了基层基础,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社会和谐同步迈上新台阶,这种创新思维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举三得开新篇
——碑林公开招录120名社区综治工作协理员
为了充分调动更多的积极因素参与平安创建,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碑林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年初决定,在全市公开招录120名社区综治工作协理员,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平安稳定。
公开招录 明确职责
在当前应对全球经济危机形势下,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发展是硬道理、是民生之本。而稳定是前提,稳定压倒一切。只有社会安定,才能为发展提供好的环境,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碑林区委政法委深刻认识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社会安定、城区安全、人民安居为目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就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他们利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采取“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在“零就业”家庭中的适龄劳动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的、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现役军人配偶(复转军人、军烈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择身体健康、思想端正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且在每个环节进行公示,确保了公平公正。考试由区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比照中专(职高、技校、高中)文化程度进行,包含文化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计算机常识、综治及平安创建业务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面试由考生本人随机抽取试题,考查其外在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考试结束后,他们对所有招录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并依就近安置的原则分配到社区,同时明确了综治协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综治工作台帐、资料;协助做好各项综治数据的输入和汇总工作;配合开展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治安集中清查整治工作;积极完成区综治办、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范运作 成效初显
在全市公开招录社区综治工作协理员的做法,是碑林区委政法委在学习实践中积极推进自主创新的具体举措,是以科学态度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在维护区域平安稳定上的灵活运用。社区综治工作协理员上岗后,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
一是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社区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为社区配备综治协理员,其本质就是通过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向人民群众提供无偿服务,促进社区人群中的平安和谐,使老百姓的实惠,改变了以往兼职现象,真正使综治工作在基层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二是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未就业大中专学生等等,都是社会上就业压力较大的人群,招录这些人群,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工作更加人性化的体现。三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小区域内部的平安稳定关系重大。就像人们常说的“家和万事兴”一样。社区就是全体社区成员的“大”家。只有家庭和睦了,社会的和谐才有基础,有实现的可能。下岗人员、未就业人员由于生活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其本身就有可能是地区平安建设的障碍。如果将其招录到社区,首先从心理上就是对其的一个肯定,社区会给这些人员以家的感觉。这些人员到社区工作后,会投入更多的热情,能调动更多的居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促进地区平安、发展。
通过社会文化建设层面,挖掘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同时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并消化吸收,努力创建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的促进社会和谐的平台和机制,这是临潼区开展“和谐使者”活动的成功启示。
敢为人先破难题
——临潼区“和谐使者”在行动
临潼区建立了全国首个专门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的社会团体——临潼区和谐使者协会,通过组织基层德高望重的老者和能人担任“和谐使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矛盾催生的产物
近年来,各种矛盾纠纷已经成为临潼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因素。实践中,只要基层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或一些"能人"参与进来做工作,很多矛盾纠纷往往能够顺利得到解决。临潼区委、区政府经过调研论证,并借鉴域外“太平绅士”的管理模式,于2008年1月8日成立了"和谐使者"协会,开展"和谐使者"活动。
经过区电视台公示、培训,全区410名"和谐使者"正式上岗,他们每个人都义务承担起党的政策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良好风尚的传播员、民间道德的仲裁员、信访工作的服务员、党风廉政的监督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群众疾苦的调查员等"八大员"角色。他们不拿报酬,醉心于公益活动;他们来自民间、熟知村规民情,更容易和村民群众沟通交流;他们属于"能人"精英,在乡间有较高威望和号召力。如今,这些"和谐使者"终于走向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前台。
“八大员”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了“和谐使者”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加快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增强了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职能;也完善了以党委为领导、以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工作大格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和谐的生力军
为指导"和谐使者"在基层开展工作,规范调解活动,"和谐使者"协会制定了章程,编印了《和谐使者工作手册》等5本"和谐使者"文化丛书,涵盖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协会章程、和谐使者工作和考核制度、信访工作流程以及《信访条例》等有关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按照协会《章程》的要求,迅速建立健全分会领导机构,积极履行分会职责,组织"和谐使者"宣传党的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和谐使者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他们还在"和谐使者"活动中引入荣誉机制,设立了"石榴花奖章",每年对工作优秀的"和谐使者"颁布"石榴花奖章";累计10次获得"石榴花奖章"或者连续20年担任"和谐使者"的,区委、区政府将授予终身"和谐使者"的荣誉称号,大大激发了社会各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
"和谐使者"活动在促进社区稳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效果,"和谐使者"已成为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目前,全区285个村委会,村村都有"和谐使者",哪里有矛盾,他们就奔向哪里;哪里有苗头,他们在及时上报的同时,都会及时调解处理。一年多来,410名"和谐使者"共排查矛盾纠纷2000多件,已调处解决近200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报送社情民意信息400多条,调查困难群众情况300多人次。
临潼法院的特色实践
2008年6月份,临潼法院党组在全院开展了“创建和谐社会,争当和谐使者,建立和谐使者站”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警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了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他们出台了《实施意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在雨金、斜口、新丰、骊山四个人民法庭分别建立了和谐使者站,通过法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与临潼区各个和谐使者分会进行广泛交流与沟通联系,通过依法审判特别是依法调解、撤诉、和解、巡回审理、指导调解组织等形式,传递社情民意、弘扬新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制作了二十三个有法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的法官暨和谐使者联系卡分别发送到二十三个乡、镇、街办,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保障网络,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临潼法院院长贺桂宝带领法官上山下乡,不辞辛苦,先后在穆寨乡、行者街办、斜口街办建立和谐使者暨法官联系点并挂牌;全院干警人人争当和谐使者,将司法理念有效扩展和延伸,在矛盾纠纷排查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临潼区首届和谐使者活动表彰大会上,临潼法院被评为先进单位。
事物总是普遍联系的。未央法院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先试点后推广,探索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创新性举措,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了“以解决小问题促进大稳定”,为“平安未央”筑牢了坚实基础。
功夫全在化解中
——未央法院推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2008年8月,未央法院选取三桥法庭试点,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区信访局、三桥街道办事处、三桥人民法庭人民信访联合接待办公室,实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多元化联动、互动方式,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庭外,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试点基础上,未央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研究制定了以司法调解为龙头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司法调解,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
司法调解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认可为成立条件,它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有着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2008年以来,未央区法院通过建立了司法调解考核激励机制,把调解结案率以岗位目标责任的形式规定下来;创新调解新方式,在全院范围内推广三桥法庭总结出的“品要优、心要公、情要真、身要廉、学要勤、法要精、事要清、理要通、语要巧、气要顺”的“十要”调解法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2008年上半年,全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70.6%,2009年上半年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3%,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
建立协调多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建立了以司法调解为主,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相联动的协调多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强调司法调解的同时,未央区法院通过建立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的联动制度,形成了调解解决纠纷的强大合力,一大批纠纷迎刃而解。在与行政调解的联动方面,未央法院与有关行政机关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长期的联系制度,遇有情况,及时联系,及时到场参与化解;在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方面,未央法院与未央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从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三个阶段对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的联动、协调、对接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有效的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积极性,增强了化解纠纷的合力;在民间调解方面,未央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以及乡村德高望众人士建立了联系制度,遇有矛盾发生,可随时聘请其出面化解,有些还可以直接委托其做化解工作。
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职能作用,未央法院成立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办公室”,在三桥法庭和立案庭分别设立了联动调解室,由专人负责沟通、协调以及指导多元化解的联动和网络建设。同时,未央法院通过建立“法官与村联系制度”,由民庭、未央宫法庭、张家堡法庭与所在街道办事处建立协调联系制度,使多元化解更具有多层次和广泛性。另外,未央法院制定和完善了多元化解的启动与联系方式、化解规则以及化解后的司法程序处理等制度,对凡经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的案件,经调解室审查合格后,即可制作调解书,有效提高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机制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对在审判和执行方面出现的涉诉、涉执信访案件,未央法院设立了院长接待室,实行每周一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增加了群众诉求平台;建立了涉法上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庭长为责任人、原办案人为化解主体的分级负责化解机制;建立了以法院为主,由区信访局、矛盾调解中心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相配合的化解稳控机制,及时稳妥的、地解决了一大批长期上访缠访的信访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地区的社会稳定。
省高院、市中院分别对未央法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与介绍,这项工作同时受到了未央区委、区政府的广泛关注,区委书记郭大为三次就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做出了重要批示。省高院安东院长、市中院康宝奇院长在视察未央法院时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记者 任小岗)
勇立潮头唱大风——西安政法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纪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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