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终于、终于,在今天看了法院取消安检门的消息,我不知道大家是什么心情,我只知道当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这种感觉一点都不亚于当年我看到爷爷的平反裁定书。
做法官的时候,老觉得自己没地位;做了律师,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没地位。律师在主流社会里的眼睛里就是当年的“四类分子”(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简称)。到哪里都不会有好脸色,在权力部门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似乎成了律师”法定“的职业待遇了。
法院设置安检门,应该是近几年的事,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估计只仅仅深圳中院的创新。说句老实话,本人因为专业方向的改变,已经基本远离了法院这个是非之地、是非之人、是非之事。所以,深圳中院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这种倒行逆施的安检制度不得而知,只是在论坛里看到了律师同行发贴才得知。
一个个去中院的大律师、小律师都像受罪的羔羊一样,忍受这样的耻辱。我不知道她们当时都是什么感觉和心情,但是个人力量如何与这些强权部门抗衡,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只能一次次地忍辱负重。
相信律师协会早就应该知道这样的事了,为什么一直没有反应、没有效果,是不能做到还是没有做到,从今天的结果来看还是没有尽心、尽力、尽德、尽职。
今天的结果来得容易吗?深圳律师像当年西安事变中张杨二位将军逼蒋抗日一样,硬是把律师协会逼去了中院,也才有的今天的结果。当然,这件事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他们的功绩和成绩了。但是无论如何,总算有了一个大家期望的结果,深圳中院终于把尊严还给了律师。
但是,律师现在需要维权的地方何止区区中院,公安局、检察院、看守所、工商局、房地局、规划局等,一切有些权力的地方,似乎都存在着律师维权的问题。如果都要律师一逼着律协去维权,要律协干什么,律协还有救吗?但愿这种逼宫的事永远不要再发生。
其实大家对律协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到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心里还是有杆秤的。律师协会为大家所做的一切,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哪怕暂时没有效果,只要尽到奔走相告、大声疾呼对全体律师都是一种最好的安慰。
这次大家以非常手段对待律协,是长期被压抑的愤怒的爆发。愤怒的力量总是不可抵挡的,不在愤怒中灭亡,就是愤怒中新生。虽然过程是相对苦涩,但结果还是令人欣喜,毕竟我们看到律师在自我维权的进步和新的希望,包括律协会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上又迈出了一大步。亡羊补牢,尤未晚矣。只要你们能这么做,律师就会敬你们、记你们、爱你们,像一家人那样对待你们。
安检门的事总算有了结果,骂人的和被骂的,大家也都舒口气了。以后的路该如何走,咱们慢慢走。就这次由律师袍事件引发的逼宫事件来说,大家都付出和承担了不少,但只要有结果就好。毕竟这样的结果总比律师袍之类的事更有价值和意义,更值得大书特书,即使歌功颂德一幡也无妨。
总之,功劳和光荣属于你们,我们只要原本就属于我们的尊严。
邱旭瑜律师
2009-07-29于深圳
光荣属于你们,尊严属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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