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qq.com/a/20090728/000331.htm
职业病的诊断被完全委托给了职业病鉴定所,其他部门是没有资格诊断职业病的,而且就这件事看来连其他地方的职业病鉴定机构也没有权利越界诊断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那么为什么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就是不愿意给张海超做出“尘肺”的诊断呢?是张海超的病确实难以确定吗?从新闻里我们看到绝对不是,是张海超的境遇和将来的命运不够悲惨吗?是给张海超做鉴定的人缺乏从医的知识和做人的良知吗?
我认为统统不是。
来职防所做鉴定的都是生活和工作在社会底层的劳工,无钱无势,从这些人身上是榨不出油水的。而一个人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从而负有责任的相关企业,就要支付给病人医疗费用和伤残及生活费用,应该至少数以万计,乃至数十万计。
这些企业是拿出这些钱乖乖的给工人治病,还是用这钱运作一下,免去破大财的危险呢?答案可想而知。
而作为垄断了职业病鉴定资格的职防所来讲,因为只有一家衙门,也只有这样一条被运作的机会和道路。其中有些人巴不得被运作呢。
权力被垄断确实猛于虎!权力被委托而没有有效的监督,是社会溃败的根源。
不是苛政猛于虎,而是垄断的权力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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