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创新是灵魂,人才是保障,文化是翅膀!


    
  深圳律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核心是创新和人才,在此笔者又加多了一个文化,拟就了本文。但灵魂依然是创新,只不过是人才是保障,文化是翅膀。
  
  三十年来,深圳的律师业能在全国一枝独秀,除了依托于深圳的经济特区优势外,更主要是深圳律师的创新精神。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诞生在深圳,中国第一家合作律师事务所诞生在深圳,中国第一个个人律师事务所诞生在深圳,中国第一家乃至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诞生在深圳,中国第一家律师集团事务所由深圳发起。《深圳经济特区律师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律师行业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律师首开律师协会会长直选的先河,等等。所有的一切,凝聚成两个字就是“创新”,可以说创新是深圳律师业的立业之本,是深圳律师的灵魂。也正因为这,成就了深圳的律师业,成为了深圳律师业在全国的影响力。毫无疑问同,深圳的律师只要离开了“创新”二字,一切都会成为劣势。
  
  创新,也只有创新才是深圳律师业的优势。而现在,我们经常能看到的就是深圳有多少名律师,有多少家律师事务所,每年创收多少,上缴税收多少。单凭这些数据,我们也许永远都无法与北京上海的律师业相比较,也永远只能屈居二流。所以,深圳的律师业还是要回归到创新的轨道上去,才有希望和发展。
  
  一、创新的灵魂哪里去了?
  
  当年,深圳的律师之所以能创新,是因为我们一无所有;而现在,深圳的律师什么都有了,还会有当年创新的动力和激情吗?今天能给出的答案是:说不清。为什么说不清,因为创新是有条件的。
  
  1、创新得有合适的环境,我们现在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适合深圳律师创新吗?说不清,至今深圳的律师也没有摆脱二等公民的尴尬处境。
  
  2、创新得有合适的体制,我们现有的合伙制度适合创新吗?说不清,起码大部分深圳的老所、大所根本无法承担起创新的使命。
  
  3、创新得有合适的机制,我们现有的台位制适合创新吗?说不清,起码在这样的机制下,创新不可能成为集体的意志。
  
  4、创新得付出代价和承担风险,深圳的律师有多少人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承担这样的风险?说不清。先富起来的律师不愿意干这样的傻事,后来者没有能力和实力承担这样的代价和风险。
  
  5、归根到底,创新还需要人才,我们现有的环境、体制、机制能吸引来、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吗?说不清,至少现在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已经不把深圳当作自己首选的目标城市,我们让太多的的硕士生甚至博士生天天在为生计奔波,为交足台位费而忙碌。
  
  古语说,穷则思变。人因为穷才思变,因为变才通,因为通才长生久远。原来创新是因为大家都穷,现在的情形是有人富、有人穷,而且富的人身居要位,把持着行业的七寸。穷的人天天忙于生计,根本无力也无心于行业的发展大计,而且人微言轻,放屁不响。
  
  没有合适的环境,没有合适的体制、没有合适的机制,没有合适的风险保障机制,既得利益者成为了守擂者,越来越保守;后来者虽然急于求成,但甚至连上擂台的机会也未必会有,于是创新的灵魂死了。创新的灵魂死了,创新就越来越成为了一句口号,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没有力量的名词,成为了一个谁做谁就死的魔咒。
  
  要让创新的灵魂起死回生,必然首先要从环境着手,打造适合创新的氛围,如此才可能激活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才可能吸引人才,激发创造力,从创新走向创新。但无论如何,这个环境要政府给予,要政策成就,要财政保障,后面的一切都只好打住。总的来说,律师的发展,成也政府,败也政府;成也政策,败也政策。只要政府不给政策,行政主管部门无能为力,行业协会也不可能有所作为,只能等待个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丛林法则中脱颖而出。
  
  现在,谁能去敲开政府和政策的大门,什么时候能敲开政府和政策的大门还不知道,所以创新只能在无所事事中休眠、睡觉觉去喽。
  
  二、人才优势从哪里来?
  
  一说到人才,很多人就想到北大、清华、人大、法大的毕业生。当然我们不否定,这些大学的毕业生,成才率非常高。但回头看看,当年共产党打天下的时候,元帅和将军有黄埔出来的高才生,但似乎更多是从泥脚子中成长起来的。所以人才不一定非要大学培养,不一定非要名牌大学培养。
  
  众所周知,作为一名律师,仅有大学教育是不够的,社会才是律师真正的课堂,实践才是律师真正的大学。而且一名律师是不是真正的才,不是看他是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是看他在从事律师职业后最初三至五年再学习能力,在社会和实践中学习能力。如果没有这样的再学习能力,不管什么大学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可能是垃圾。问题是,我们的律师、律师所、律师协会、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为这群人提供了什么样的学习便利和条件。
  
  深圳现有5000多名律师中,有3000多名律师是2004年以后来深圳执业的,其中不乏刚刚入行的新手。据最新统计执业经历五年以内的律师达到律师总人数的40左右%,如果这群律师没有很好的再学习机会,显然他们的成才率将会很低,即使勉强在行业中坚持,充其量也都歪把子律师。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为组建团队而招聘律师,对应聘者我们有面试也有笔试,其中大部分的人一出手,就看出没有经过职业训练和培训,写出来的东西虽然不至于文理不通,但明显也不具备法律人的严谨,说句不好听的话,比乡下那些坐在大街上帮人代写状子的人,水平高不了多少。这样的人才,能保证深圳律师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吗,能支撑起深圳律师业未来的天空吗?
  
  以上是从大的层面上看,从微观层面上看。只要有人的地方,总有最优劣之分。按照杰克.韦尔奇的“活力曲线”,一个组织中总有20%的人是最优秀的,70%的中间状态,10%的属于最差的。依此推理,优秀人才的成才率也就是20%,也就是说,培养100个人才会有20个人才。现在,深圳有哪个律师和哪家律师事务所敢说自己有这样的气魄,愿意为了一个人才培养5个人、10个人的?估计有也不多,很多人都是抱着培养一个受用终身的想法,根本不愿意去承担这样的代价和风险。严格地说,这还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标准,因为真正的人才是百里挑一的结果。简单地说就是在100个人里面,筛选出50个人进行培养,通过考核再淘汰30人,在留下的20人中进行系统的培养和培训,再淘汰10人,然后10中选5,5中选3,这最后的三个人才算是真正的人才,而且根据国外用人的一般规则,3人中有1人得以重用,必去其二,再优秀也不留用(在日本,如果10个同学共同进同一政府机关工作,如果有1人得以重用,其他9人必须离开政府机关)。
  
  真正的人才就是这样来的,显然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承担如此巨大的成本是不可能的,因而必须要有公平的、惠及所有的人再教育机制,通过再教育系统再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这项工作,如果律师协会、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不来操持,就没有人做得了。所谓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也就成了一句漂亮的空话。
  
  再说一件现实一点的事,当年之所以能吸引百万人才下深圳,因为什么都不要,不要户口、不要档案。而现在律师来深圳的执业,连实习律师都要办理社保,否则即使过了实习考核也领不执业证。
  这一点只说明了,深圳的律师业已经被广东的土著文化左右了,类似于不是本地人不能在单位当一把手,没有计划生育证外来民工的子女就不能在深圳入学以及深圳严格的户籍政策等等,都严重地打上了广东本地土著文化的烙印。经过了三十年的发展,深圳的一切都在坐化和倒退,也早已经没有当年海纳百川的胸怀了,凭什么吸引人才?
  
  三、文化从哪里开始?
  
  文化的基本结构大际如此:
  1、基于某种共同的信仰和信念,简单地说为价值观和精神追求。这是一切文化的源头活水,一切没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都是骗人的文化,充其量只是一件文化的袈裟。
  2、基于价值观和精神追求找到或找出一定要做的,一定不能做的,这就是文化对人们生活的精神设计和安排。
  3、基于价值观和精神追求建立起来的善恶、美丑、真假的审美和伦理系统,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包括文学和诗歌等,把真善美推向巅峰,把假丑恶极尽夸张推向极端。此所谓宗教中的天堂与地狱。
  4、建立相应的礼仪规范、道德规范、法律制度等,以此手段维护共同的信念、信仰,共同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以及以共同的信念和信仰建立起来的一切。
  说到文化,更多的是深圳人的悲哀。多元杂居的文化是深圳的基本特点,而多元杂居其实就是没文化的表现。而一切有形的存在如果没有文化的支撑,就不可能飞得高、走得远、行得久。
  
  任何文化的源头首先信仰和信念,既一群人共同在于信守的不可改变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回过头来问,深圳律师的信仰是什么,共同的信念是什么?他们共同认同和信守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既回答得了,又回答不了。因为大家共同追求的是利益,是赚钱。这是明确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物质是基础。问题是你的第一追求是赚钱,你的第二追求则是为了赚更多的钱,第三追求则是为了更好的赚钱、第四追求则是为了更快地赚钱,第五则是让更多的人来帮我赚钱,……。似乎除了赚钱就再没有别的可以说的了,唯利是图的结果自然是不择手段,如此还侈谈什么文化。
  
  三十年来,深圳的律师除了共同认同金钱利益的追求和财富的获得,再没有共同的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和精神追求了。这才是困惑深圳律师发展真正的原因和病根,也正因为如此,深圳的律师成为了一群没有共同灵魂的一群人。
  
  病因和病根找到了,但药方在哪里?不知道,不知道当然就不好办,不好办就乱办。也正因为如此,深圳律师业整体发展上的一般散沙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文化终究不是一个两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代人两代人的事,文化需要传承和积累。三十年来,我们传承了什么,积累了什么。我们传承了太多的不该传承的东西,积累了太多的不该积累的东西,以至于忘记了我们真正的使命的是什么。
  
  然而,文化既然是一群人共同的信念和信仰为基础,要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那么深圳的律师必然要成为一个命运的共同体,起码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成为律师的利益和命运的共同体,如此就必须要有共同的团队来支撑。
  
  说到共同的团队,又必须回到环境、体制、机制的话题上来,一句话,深圳的律师业的发展是深圳律师的事,但又不仅仅是深圳律师的事。
  
  深圳的律师,创新是灵魂,人才是保障,文化是翅膀。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背后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问题是:深圳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深圳,深圳要成为一个文明的深圳、法治的深圳、和谐的深圳,请问:没有律师业的高度发展,可能吗?
  
  邱旭瑜律师
  
  200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