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首发式暨研讨会(3)


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暨《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首发式

在 京 隆 重 举 行

2009年7月12日上午九时(中国网)

     邹东涛: 

    怎么界定企业公民?我在此之前查了很多材料,包括国内国外的材料。“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都是舶来品,欧美企业提出比较早了,但是在中国先引进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其内涵从字面意思看就十分清楚,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引进得慢一些,而“企业公民”概念的引进到现在没有标准的国际解释。我查阅国际文献中,国际上先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有些也讲“企业公民即企业社会责任”,是这样讲的。我觉得这样的讲法不合理,因此我通过阅读一些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资料,我对“企业公民”概念进行了解析,应该说对企业公民概念进行完整的解析,至少在我之前没有看到这样的资料,但是国内资料都是把两个概念混用的,因为国际上欧美文献就是“企业公民”即是“企业社会责任”或者“企业社会责任”即是“企业公民”,但是我觉得要把“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二者区别开。

2009-07-12 09:41:40

    邹东涛: 

    我们研究了一些企业家的材料,企业家也没有讲清楚。前年冬天在北京召开了一个大会,讲到企业公民,王石说,企业公民的基本良知来自对人的尊重,也不错,但是不是对企业公民的解释。因此,我的界定是,企业公民不等于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公民等于企业社会责任”这个国际说法,我持否定态度。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的概念,企业公民是一个法学概念。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是互不依存的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于企业公民中,是企业公民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2009-07-12 09:41:56

    邹东涛: 

    企业公民与公民:从法学意义上讲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这个概念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固有法律,属于某一国的公民就享有该国的法律和责任,接受该国的管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中也明确了,宪法第二章界定了公民的责任。

    企业社会公民从公民中引申出来,企业公民也应该是一个法律概念,甚至在一国进行了正式注册登记,并根据该国法律享有企业权利并承担企业责任的法人。这是我对企业公民的界定。

2009-07-12 09:47:40

    邹东涛: 

    企业公民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企业公民是法人公民而不是自然人公民,企业公民是组织而不是个人,企业公民是社会细胞,企业公民的生命是社会生命。公民包括自然人公民和法人公民,而法人公民包括企业公民和非企业公民。法人公民是依法登记的法人,一个研究院,一个大学都是法人,但它是非企业公民。而企业公民和非企业公民的概念在这里是区别开来的。

 企业公民和社会责任,公民有责任,也有他的权利,有独立的人格权利,独立的财产权利,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利,独立的法律权利,独立的信息权利,独立使用资源的权利。必须赋予这些权利,没有这些权利就不叫企业。

 企业公民承担的社会责任:1、对所有者负责。如果这个企业是股份制企业,必须对股权人负责,如果是独立经营,就对自己负责,自己是所有者;2、对员工负责;3、对消费者负责;4、对供应商负责;5、对环境负责;6、对公共利益负责。这是企业公民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肩负的一部分。

2009-07-12 09:48:10

    邹东涛: 

 而企业公民履行的社会责任:1、政治责任,企业公民成为一个法人公民,在政治上要遵守法律;2、在经济上要生产利润,要交税收;3、在环境上不应破坏环境,保护环境。4、法律环境;5、人权责任;6、伦理责任。包括对员工的尊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利。这是完整的社会责任。

 企业公民的权利和社会责任经常不平衡。当社会权利太大,社会责任太少,企业就会被社会追究,被社会公民和其他企业谩骂;当企业公民权利和社会责任不均等,国家有权力管理这部分企业。如果企业权利太小,社会责任太大,作为一个企业公民有维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的权利。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不好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在各种场所搞各种捐助等等,首要任务是生产经营活动。只有权利和社会责任对等,才是企业公民这个概念应该体现的结果和水平。

 三种状态比起来,企业权利和责任对等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公众不要过分苛求企业,只要企业的自身权利和社会责任对等就是合法合理的,不要过分要求企业对国家上法律之外的更多“税收”,上了税还收费是不应该的,应该让企业发展,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2009-07-12 09:48:27

    邹东涛: 

 企业怎么样打造公民形象?企业自身创新中构建自己的光辉形象,企业公民按法律办事是打造这一形象的最好起点。对企业公民来说,自身加强公民建设,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优势,比如说能提高自己的声誉,信誉对上市公司最重要,能增进与政府的关系,与企业的关系,与社区的关系,能吸引顾客对产品的忠诚度,能吸引投资者的忠诚度等等。

 而一个优秀企业公民,首先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独立的人格权利,独立的财产权利,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利,独立的法律权利,独立的信息权利,独立使用资源的权利。这些权利要自觉地维护,社会要维护这些权利。

2009-07-12 09:48:45

    邹东涛: 

 一个优秀企业公民要主动履行的社会责任:对所有者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企业要善待员工,维护员工。一般大中型企业好一点,小企业、个体户做得最差,我们曾经调研了一下,小企业、个体户一般不给员工三险一金;对消费者的责任;对供应商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很多企业对环境责任上的履行不是很好,企业应该主动履行责任;履行公共利益的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在于领导的水平和修养,这是企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环境责任、法律责任、人权责任、伦理责任,这些问题关键是企业的负责人。比如说,热比娅原来是一个著名企业家,也是全国政协委员,在政治上闹事,在经济上偷税漏税8000多万元。

“内圣开出新外王”是一句古语,一个人内心修养达到修炼的境界。当企业做得最好的时候,企业家就到了儒商的水平和境界。企业老总的修炼问题,一是大型企业的老总决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变化水平,追求内圣的企业家最终才能成为企业家。

2009-07-12 09:51:00

   邹东涛: 

 一个优秀企业公民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生存发展、成长、壮大的不竭动力。激烈的市场生存环境,迫使企业必须不断地进行技术、产品、服务等多方面的创新,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当然还有另一方面,我们企业要善待企业,正确看待中国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成长中的问题,促进企业加快成长和履行社会责任。尤其在现在这个时期,近一年的金融危机,沿海地区的大型企业,中部的中小企业全部受到影响。

 全社会对中小企业发展都做出了帮助,今天有中华企业联合会的会长,有浙商会的两位同志。这么多企业家在场,陈贤池是浙江企业联合会的秘书长。我们都呼吁全社会做好企业公民,也呼吁全社会帮助企业完善企业和社会发展,这是我们完善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今天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2009-07-12 09:56:36

    主持人孙宝文: 

 谢谢邹老师对企业公民概念做了精辟的论述,下面有请“企业公民蓝皮书”主编邹东涛教授和执行主编王再文教授给大家展示一下《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

2009-07-12 10:00:56

     中国网: 

  下面是展示《蓝皮书》仪式、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