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首发式暨研讨会(1)


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1)

暨《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首发式

在 京 隆 重 举 行

2009年7月12日上午九时(中国网)

   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联合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中国企业报》社、北京恩必特经济咨询中心于2009年7月12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宣武区明日五洲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首发式”。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主持人: 孙宝文(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

   我是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我受委托主持今天的会议。下面我宣布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首发式现在开始。首先我们邀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辑、中央财经大学邹东涛教授宣读原全国人大常委会蒋正华副委员长的贺信。

2009-07-12 09:04:56

    邹东涛:

   《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一书出版,在较早的时间就得到了蒋正华副委员长的支持,并且他担任了本书的名誉主编。他到了外地出差不能到这个会议现场,但他为我们今天的研讨会写下了贺信特别委托我宣读他的的贺信

2009-07-12 09:05:16

    蒋正华贺信(邹东涛宣读): 

    应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研究研究院院长邹东涛教授的盛情邀请,我很高兴担任了《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一书的名誉主编。今天,看到此书的顺利出版和“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的成功举行,感到非常欣慰,特发贺信表示祝贺。

    当前,在我国“企业公民”这一概念已经越来越为社会广泛接受,作为既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又承担应尽义务的社会组织,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已是每个企业发展不可少的要素。《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一书,从企业和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企业公民理论的介绍和对实践案例的分析,力求建立一种企业享有“公民”权利并履行义务的机制,我希望这一努力将在推动我国企业公民的建设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009-07-12 09:06:14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企业公民权利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既要克服轻视企业公民权利、片面强调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倾向,也要克服片面强调企业公民权利,而轻视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倾向。以往人们在谈论企业的时候,往往是谴责多于赞誉,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环境下,企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愈显重要。企业应当履行自身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同时也应当得到国家、社会的善待。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健康地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既获得合情、合法的利润,又为国家增添实力;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的经济义务、法律义务和环境义务,体现良好的阶级文化和道德规范,得到社会、个人的尊重,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2009-07-12 09:10:54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理论深入人心,“企业公民”建设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企业各界的重视。特别是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越来越多的有远见的科研机构也开始推动企业公民的建设与发展方面作出自己的贡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便是先行者之一,这体现了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经济理论方面勇担民族脊梁的精神本质所在。

 最后,希望大家在此次“关于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交流经验,深化认识,提出真知灼见,为我国企业公民的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祝此次“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首发式”圆满成功!谢谢!

2009-07-12 09:11:35

    主持人孙宝文: 

    谢谢邹东涛老师!下面有请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理事张蒽博士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陈佳贵副院长书面讲话,有请!

2009-07-12 09:11:57

    陈佳贵书面讲话(张蒽宣读):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大家上午好!由蒋正华前副委员长名誉主编,邹东涛教授主编的《中国企业公民报告》蓝皮书第一卷今天举行首发式和研讨会,我因在北京市郊区参加其他会议,今天不能到会,在此特别向这本书的出版表示衷心祝贺!

2009-07-12 09:12:33

    朋友们,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企业也随着经济发展壮大了起来。企业是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坚实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脊梁。今天,我们在此一起参加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这个主题选得很好,有利于深化人们对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的认识,有利于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塑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9-07-12 09:14:44

    “企业公民责任”和“企业公民”的概念都源自于欧美,它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所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大力发展,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不够规范的事情也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对企业有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近些年来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有着很高很强的呼声,由此也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而“企业公民”强调企业与社会的对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权益”的对等,企业为社会贡献的同时也要得到社会对企业的关注。从法学角度说,“企业公民”指在一国进行了正式注册登记,并根据该国法律,享有企业权利并承担企业责任和义务的法人。企业不仅仅是社会的一个经济单位,它已经成为一个享有权利、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的法人公民。

2009-07-12 09:15:07

    企业公民的权利就是企业注册登记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的各种法律,如《物权法》和《公司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主要包括了法人人格权利、财产权利、生产经营权利、法律保护权利、信息权利和使用资源的权利等。企业只有具有以上的权利,才可能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才能获取利润,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才能够增进人民福祉,才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繁荣和国家富强。企业公民的“义务”就是“社会责任”。从经济、法律、社会的角度全面地看,企业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自然环境责任、人本伦理和道德责任。单纯讲“企业社会责任”容易忽略企业的权益,而“企业公民”的概念则兼顾了“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完整性。

2009-07-12 09:17:35

   《中国企业公民蓝皮书》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了“企业公民”的历史沿革和现阶段研究前沿,全面梳理了国内外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并且对“企业公民”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释。这本书经过了一年多的精心准备和多次的编者讨论,数易其稿,终于迎来了首发式,它凝聚着国内众多从事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朋友的深邃思考。我国第一部《中国企业公民蓝皮书》的出版,不仅是对企业公民理论和实践的贡献,也是给共和国60年华诞的献上的一份厚礼。

    最后我预祝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中国企业公民蓝皮书》首发式圆满成功,也希望这本书以后越做越好,谢谢大家!

2009-07-12 09: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