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是否可以理解为以财务会计账面金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限额。


  1、问: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是否可以理解为以财务会计账面金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限额。

  [ 专家回复 ]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只要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就是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企业财务会计账面金额如果与实际发生额一致,两者就一样。

  2、问: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扣除,什么时间执行?

  [ 专家回复 ] :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