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白酒入滇,“仇和模式”的尴尬?


 “仇和”白酒入滇,“仇和模式”的尴尬?

云南市场惊现一个叫“仇和牌”的白酒。该酒云南市场销售负责人称,“仇和牌”白酒产自江苏,因仇和调任昆明,所以希望借仇和的名气开拓云南市场。昆明市委宣传部称,尚不知此酒。(28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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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1年8月,“仇和牌”白酒就被执法部门按照仇和的“旨意”查封。尘封8年之后,“仇和牌”白酒再度破窖而出,并且将营销做到了他的眼皮底下,无疑给仇书记出了一道多少有些难度的选择题:这酒到底禁还是不禁?
毋庸置疑,厂家之所以打出“仇和牌”,是借助个性官员仇和的声望,尽管其为避嫌而声称该酒的准确读音叫“仇(chou)和牌”,可就连云南市场部负责人严成师也不得不公开承认,“同字不同音,我们想借助名人效应开拓市场,可以省很多广告费用”。
当年,仇和书记为避负面影响,凭藉他一市之长的特殊身份,依权力命执法部门查封了事;可如今,世易时移,酒商的这份“执著”,确实让他陷于两难境地:禁,权力范围也只能限于昆明市场;不禁,任凭商人打着自己的旗号叫卖渔利,委实不是自己的个性。
也许最有效的办法是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厂家,可又似乎不太妥当,一来显得对家乡人民太不近人情,二来胜负也难预料,毕竟这叫“仇(chou)和牌”白酒,而且是一种“和谐酒”,倘若输了官司,那势必会更加尴尬。
仇和书记面对“仇和酒”的尴尬,某种意义上说不啻是“仇和模式”的尴尬。显然,在法治时代,无论治国还是治市,仅靠官员个性而不是靠制度和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个性官员也无法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