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


仲夏的石家庄市花团锦簇,景色宜人。622日,记者见到了刚刚带领省委组织部机关全体党员到山西省武乡县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开展以“弘扬和继承革命传统,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为主题的党日活动返回河北的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

梁滨部长曾长期在山西工作,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谈起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他如数家珍。他说,从今年起,全省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将由过去的平均每年不足4000元上升至823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基本报酬要达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50%,均比过去翻了一倍还多。这是河北省强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头雁工程”的一项新举措。

     梁滨介绍说,20081231日,河北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河北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的意见》。今年,河北将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能力明显提高、整体结构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作用发挥更加突出,45岁以下、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成为主体,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市、县(区)党委要牢固树立“花多大气力、下多大功夫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都不为过”的理念,千方百计选准配强“领头雁”,通过选好一个人,稳定一个村,致富一群人。

    梁滨说,在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渠道方面,河北将继续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从今年起连续4年,每年选聘30005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同时,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把党员民营企业家、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优秀退伍军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等纳入选任视野;采取大村带小村、强村帮弱村、联村建支部等方式,支持和引导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或兼职,放大优质组织资源效应。

    梁滨风趣的打比方说:既要让马儿跑,就要让马儿吃上草。他告诉记者,全省已经建立和完善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三有”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全省将保障农村干部收入,规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由基础职务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基础职务补贴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执行党组织书记月基础职务补贴额的150%。其他村干部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础职务补贴的50%给予补贴。对发展村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全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乡镇审核批准,可按不高于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额的10%进行奖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金合计不超过30万元,由村集体收入列支。村干部的绩效补贴标准由县、乡确定。为了保证农村干部退后有所养,2010年底前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金由县、乡镇、个人共同负担。对已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可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发放一次性离任补偿。其中,连续任职三届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可比照现职人员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一次性补偿和生活补贴范围、标准由县决定,费用由县、乡财政列支。各县还将负责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