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村级不如恢复“党政合一”的权力架构


 

市、县、乡、村级不如恢复“党政合一”的权力架构
 
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的地方权力架构改“党政合一”为目前的“党政分开”模式,从理论上讲,显然有很大的优越性,但从现行的运作情况来看,这种党政二元化运行模式在地方却无利而多弊。
一是,党委和政府分开却未真正分工,权力重叠,双线指挥,下级难以应对。党委独掌人权又行事权,政府成第二行政机关。出了成绩党委书记往往提职的机会多,出了问题多是政府领导挨板子,也引发了不少党政领导之间的矛盾。
二是,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条件下,在基层也设两套人马,人多工效低,不仅增加了不必的财政负担,而且迎来送往,吃喝娱乐,还增加了许多不利影响……。
面对现实情况,若认为党委比党和人民的政府更能体现党的领导,到不如在市、县、乡(镇)村级取消政府机构,而实行党委的一元领导。我们讲实事求是,行事也应从实际出发,特别是当前的乡村一级也搞两班人马,实在不必。
实行“党政合一”后,对于个人权力的监督和防止腐败也许难度更大,这就要求在党内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解。防止“一把手”成为专权独断的“土皇帝”。以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地方权力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