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签约条例要细而明白
曹秀
近两年,连续签约,觉得有些问题值得与读者共享。比如,有的出版社签约条例不明确,看了也不明白。有的条例写出的只是出版社一家,或出版公司一家的利益,根本没有照顾作者利益,而且在一些条例上,几乎都是针对作者提出的。这样的条例怎能行呢?合同是双方的,不能只限制作者而不限制出版社或出版公司,要知道只有作者才能写出书来,如果只限制作者何必跟出版社签约呢?随时随地找一个出版社不就行了吗?干什么还需要想方设法签约呢?签约就是双方的事,是双方当事人获利,并不是作者个人获取利益。因此,签约要照顾作者,限制作者也要限度出版社,尤其是个人的文化公司,更要量体裁衣。
还有,出版社条例过于死板,而且教条。简明扼要一点不好吗?最近,中国出版部门又推出了一种新签约条例,然而,还需要改进。要知道,签约是作者的事,也是出版社或出版部门的事,是双方的事。知道这一点,双方才能努力进取。
版权签约条例要细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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