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增长是否首次超过城市?


农村消费增长是否首次超过城市?
文/孔善广 2009-05-25

    2009年05月22日《人民日报》以《农村消费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市》为题,指出“2001年至今,农村消费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市”,其具体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4月份,全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6329.6亿元,同比增长13.9%;县及县以下零售额3013.6亿元,增长16.7%。此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数据显示,全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9834亿元,同比增长14.1%;县及县以下零售额9564亿元,增长17.0%。

  我国的统计数据一直受到质疑,后来各地的GDP数据要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公布,近来连全国的用电量也要统一公布,以免“出错”。但以上报道中的数据及“2001年至今,农村消费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市”的乐观评价,根本就不作深入分析,随意将简单的数据来反映出“成绩”,就掩盖了实质性问题。

    如将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当作是农村消费,实际上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并非全部是农村人口的消费,里面包括相当部分的城镇人口的消费。不能简单地将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增长当作是农村消费增长。如果说统计数据来源难以区分,或要根据历史数据作对比,也要更深入地分析,不能简单地将数据对比后作成绩公布,要考虑更深层次的问题。

    关注统计数据的人士众所周知的是,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市场萎缩而导致我国外向型经济深受打击,进而影响到国内市场,更形成2000多万农民工返乡。这2000多万是是政府或官员公布的数据,笔者估算在2500万人以上。这2500万人本来在城市消费,现在转为在农村消费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2500人返乡,农村的消费的统计数据数据就会减少,城市消费就应该增加。

    一季度全国城全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9834亿元,同比增长14.1%,那么同比基数是17383亿,增加了2451亿。如果没有2500万人返乡,按照平均每人每月在城市消费400元计算,一个月就是100亿,三个月是300亿,这些消费就纳入城市消费当中,即一季度消费增加了2751亿,增长率是15.83%。县及县以下零售额9564亿元,增长17.0%,那么其同比基数是8174.36亿,增加1389.64亿。现在2500万人返乡,其消费被纳入农村消费,按照平均每人每月在农村消费200元计算,一个月就是50亿,三个月是150亿,如果没有这2500万人返乡,这些消费就不会纳入农村消费的统计数据中,那么农村消费增加额就变为1239.64亿,只是增长15%,其增长率比城市消费还低。

    如同样按以上分析计算4月份数据,则全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应增长15.7%,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同比增长应为14.8%。

    以上两个数据对比就可以知道,所谓“农村消费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市”根本原因是经济不景气导致2500万农民工返乡,在表面数据统计上所反映出来,如果没有2500万人返乡,“2001年至今,农村消费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市”根本就不成立。而且,二千多万人失去城里的工作,也就失去了大部分收入,就算农村消费增长率数据真实,其消费及增长也是难以为继。2500万人失去工作本应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我们反而将片面的统计数据对比来得出成绩,就将问题掩盖。

    早在2007年,笔者就针对统计上的一些数据写下《职工工资、农民收入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一文(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7-09/24/content_675619.htm)提出强烈的质疑。今年,对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同样再次受到公众质疑,更对行业(特别是对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差距继续拉大有巨大的反响,但对于笔者来说,已经没有再质疑的乐趣了,继续旁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