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将网上申购单位及上限修改为: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 .9万股。
这一条的看点主要在IPO申购上限千分之一,意味着发行一亿股最高申购不得超过10万股,这将对很多资本无用武之地,这对提高散户中签率是有好处的。但我们也不应该盲目乐观,因为政策上还有一条对策,就是政策对个人或者机构开N个帐户预留了空间,到那个时候,会不会出现一个机构拥有一万个帐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