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独”不“懂”的独立董事只配做花瓶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抨击经济学家不适合担任独董,并质疑独董应该专职的同时,却担当着三家上市公司的独董;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表白自己能站在中小投资者一边的同时,却遗憾地从未投出“否决票”……难怪“中国独董之父”、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魏杰无奈地哀叹,独董制度已走到了尽头。(12日新文化报)
身为“独董之父”,却哀叹独董制度走到了尽头,其讽刺意义不言而喻。不过,反观当前独董现状,作为独董制度的拟定者和实践者,一个个经济学家之所以没有真正扮好独董角色,纷纷沦为花瓶,其实并非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有多严重,而是独董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
比如,现行的相关条例规定独董必须有独立的人格,其中一条是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担任独董。可当独董个个拿着公司发给的数十上百万年薪之时,其与公司之间的利害关系便建立起来,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手软,他们独立的话语权自然就丧失了,也难怪他们自己都承认在保持了沉默,甚至不得不站在大股东的立场上言不由衷地发表观念。
作为独立董事,理当站在第三方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发现意见,因此,必须是由一个独立的机构向公司派出,并享受由该机构发放的报酬。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且在依照职权参与公司相关事务,掌握公司运作具体状况的前提下,努力使自己的言论客观、权威,而不至于在不“懂事”的情况下乱发言,或者为了片面追求董事津贴而出现一人身兼多家公司独董的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