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土改模式:确权是基础 流转是核心
2003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21:1,随后中央出台多项政策支农,但是到2008年仍然扩大为3.36:1。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成都市从2003年的2.64:1下降到了2008年的2.61:1。
在全国的背景下,成都毕竟是下降的,其中的原因是,成都市找到一个资源,而不是单纯的财政投入,关键在于土地级差的改变导致了收入分配的改变。土地级差地租收益规律是一所伟大的学校。成都的经验在于充分利用土地级差地租这一规律,为城乡统筹服务。
成都市市长葛红林介绍说,改革基本思路是加强耕地保护,明晰农村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配置资源作用。
这一改革的核心是还权赋能,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让农民拥有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目的是通过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并允许其流转,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周其仁认为,成都市提出的“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就是对成都经验很好的概括。
成都模式:确权是基础 流转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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