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目前的小学音乐实践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许多教师把音乐课教学目标的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的认知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在某些人看来,衡量一堂课成功与否的标准,主要看这节课学生掌握多少乐理知识,唱会多少歌谱?而这些都不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更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当我们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从该学段的学生特点、教学大纲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来审视小学音乐教育时,显而易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在感悟音乐中陶冶情操,才是小学音乐教学追求的主要目标。因此,认知活动和技能训练活动不应该成为其主要内容,培养学生"音乐耳朵"才是小学音乐教学活动的核心。 开放的音乐教学目标是指音乐教学目标的多元性,我们当然决不排斥音乐知识与技能,而是指能在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前提下,又能关注知识与技能目标,而不是仅仅关注其中的某一方面。
我国目前的小学音乐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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