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黄山市给“一把手”制权叫好!


    记者从黄山市委了解到,该市日前出台相关规定,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实行“末位表态”制度。(2009年5月3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安徽日报》) 

    长期以来,党委领导下的“一把手”负责制,在某些地方、单位、部门,成了“一言堂”、“一霸手”的代名词。很多单位的“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等方面,“一把手”往往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使得权力过于集中,不但不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导致“一把手”监督难,容易滋生“一把手”腐败和权力犯罪,而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后,对“一把手”又往往下不了手。 

    因此,黄山市施行的“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较好地削弱了“一把手”的绝对权力,将公共权力进行了再分配,杜绝了“一人说了算”,使民主集中制落到了实处;将领导责任进行了再分担,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使责任追究制找到了对象,值得鼓掌叫好! 

    领导的权力是谁给的,当然是党和人民给的,因此就应该对党尽忠,为民服务。但是,有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始终认为自己是单位的法人、“一把手”,就应该拥有所有的权力,于是大权独揽,但是又不能全部将权力用到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为人民群众造福谋利益上,而是将权力用在替自己脸上贴金、为升迁铺路、给自己谋私上,异化了权力、滥用了权力、亵渎了权力,而使自己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成为了人民的“公敌”。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黄山市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大宗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广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可以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整治体制改革的务实之举、创新之措,必将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更好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任命谋利益。 

    常言道,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纵观官员职务犯罪的案例,可以看出,权力犯罪、权钱交易,最为普遍,也最令人痛心。正如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反思权钱交易之害说,有权,我成了“朋友”的追逐对象,我退休后,那些“朋友”便销声匿迹了,我知道这标志着权钱交易的终结,因为一旦失去了对等交易物,权钱交易也就停止了。有一“朋友”干脆在我退休后讨回了他已经送给我的百万元巨资。(2009年5月26日《检察日报》) 本来就是,别人既不疯也不傻,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送钱,看中的还不就是你的权力。所以,将“一把手”从权力的中心“解放”出来,也就使“一把手”从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视线”中“解脱”开来,可以让其远离各类人情世故的纠缠、免受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的进攻,不致丧失原则、滥用职权,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从而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更好地谋划全局、把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造福人民群众。 

    当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工程,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上不事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并不代表“一把手”就可以当甩手掌柜,就可以不闻不问,因为“一把手”毕竟是单位的领导核心,对事业的发展负第一责任、主要责任,有管理、带领和监督、教育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责任和义务。 

    有权便有责,有责才能用好权。只有人人担责、人人尽责,才能打造出团结干事务实清廉为民的领导集体,才能更好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全面建设小康的道路。当然,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克己慎行,洁身自好,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这样,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才能始终保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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