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赔偿了什么?


294天换来29197.14元,每天99.31元。大约相当于中等收入的工资收入,当然如果上班的话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而黄静需要24小时不间断的住在看守所里,幸好没有出现躲猫猫、做恶梦的事故,否则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在这里讨论钱的问题了。

人的自由是最宝贵的,失去自由是人最大的痛苦。如果是国家机关做出的伤害公民权利的行为,应当给予国家赔偿,只不过这个数字过于搞笑。我们可以说,是检察院的同志怕黄静同学失业,所以请黄静到看守所工作了10个月【实际是30个月,月工资993元1角】

我不禁想要问是哪个【 】【 】【 】(前面为了和谐省去3个字)做出的收押决定?他负什么责任?凭什么让纳税人的钱为他的过错买单!!

我想建议那些制定国家赔偿法时,不愿意提高赔偿金额的权威人物,自己把自己关到看守所里10个月看看,值不值29197.14。

对于这样的华硕--我确实懒得批它了,我以后尽量离他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