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贝日记》和《雷锋日记》的区别
江小鱼
对日记的解释最早来自汉代刘向《新序•杂事一》:“司君之过而书之,日有记也”,《现代汉语词典》:“每天所遇到的和所做的事情的记录”,《现代牛津双解词典》:“daily
record of events and thoughts
etc.”,不管每人写日记的动机如何,但主旨都不外个人活动、思考或感觉的每日真实记录。
日记作为一种文体,基本属于记叙文性质的应用文。第三共和国建立后最著名的日记文本当然是《雷锋日记》,而在最近这些雷锋不在的日子里,人们谈论最多的是《拉贝日记》,尽管99.9%的中国人压根没看过这位德国老人的真正日记,谈论的只不过是一部同名电影而已。
《拉贝日记》和《雷锋日记》的区别不在于它们的作者前者是国社党员,后者是吾党党员,他们的年龄相差近60岁,甚至拉贝在中国生活的时间(30年)都要长于雷锋在这个世界生活的时间(22年)。
拉贝离开中国两年后雷锋才出生,而雷锋则是在拉贝去世七年后即1957年的秋天开始学着写日记,那时的他还是县委机关的小公务员。唯一能把他们放在一起说事的只因他们是两部日记的著名作者。
这两本日记分别承载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功能,不仅在史料价值上,更在私人写作的精神向度上,彰显了两种制度下的私人文体写作者对人性和社会认知诚实度的不同读解,更在探究博客时代的当下之私秘精神空间如何变得日益公共化并影响公众社会的价值判断力提供了两个绝妙的范本。
雷锋日记作为当局自上而下普及效忠元首思想的辅助读物,具有直接了当、通俗易懂的特点,有助于生动具体地让当时文化水平不高的普罗大众多快好省地了解作为学习榜样的雷锋,从学习《毛泽东选集》到爱党爱国到集体主义到好人好事……承载着超越文本自身的大量政治教育与宣传的任务,《雷锋日记》在之后的不同时代因为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功利需求而在内容上均有不同,一些日记篇章时有时无,有的不是被删掉,就是做了修改。
《雷锋日记》于1960年12月1日在沈阳军区《前进报》上首次以整版的篇幅摘录发表,标题是“听党的话,把青春献给祖国——雷锋同志日记摘抄”,共选摘雷锋日记15篇。雷锋殉职五个月后,他的日记再次被要求整理出来,最后选辑了121篇,约4.5万字编辑成书在全国发行。《雷锋日记》应该是当时国内除元首选集之外发行量最大的个人文选,一个公开的数字表明,《雷锋日记》光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前就印刷了不少于160万册。
《雷锋日记》里曾有一段由于引自哲学家杨献珍的话而在再版时删去的文字:“一个人出生在世界上以后,除了早夭的以外,总要活上几十年。每个人从成年一直到停止呼吸的几十年的生活,就构成个人自己的历史。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写自己的历史。”
这表明雷锋对自己历史的认知从一开始就是自觉而不是自发的。他以其说是写日记,不如说是写思想报告,并虚实结合地书写符合元首规范准则的个人行为汇报。
从1957年到1962年,在雷锋四年零八个月的日记写作的年代,正是反右、大跃进和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大饥荒”高峰期。包括雷锋家乡和服兵役所在地的中国广大乡村和城镇,仅官方现在记载的因人为的制度性大饥荒而死亡的人口不少于三千万。相信那个年代的人没见过也至少听家乡人或本地人说起过。雷锋做为一个射手座的年青人(生于12月18日),热衷于社交热闹、流连公共场所、喜欢和地方上的男女老少打成一片的人,不可能没有人告诉过他这些,但这一切从未见诸于《雷锋日记》一个字。
他的有选择的记忆经过有效的洗脑、引导和利用,逐渐导致后人无选择的失忆!于是,面对这三千万死亡数字,他和我们都成了怯懦而沉默的大多数!!
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拉贝日记》,从1937年9月到1938年2月下旬,不到5个月时间,却真切而勇敢地记载了一个民族在20多天的时间里如何屠杀另一个民族三十多万人的事实。虽然这一人数只是雷锋时代的1%。
张纯如曾在《南京大屠杀》里描述了当时南京安全区的一些领袖人物,其中包括约翰•拉贝。担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他及其他成员在当时极其危险艰难的战争环境中,四处奔走抗议,尽其所能地阻止侵华日军对中国平民的疯狂施暴,让大约25万中国平民因这暂时栖身避难的场所而免遭屠戮。被长期尘封而又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资料《拉贝日记》就是张纯如女士最早发现的。
约翰•拉贝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作为德国西门子公司的高级雇员和后来国社党驻南京负责人,他和家人在中国生活了近30年。《拉贝日记》是近年发现的研究南京大屠杀事件中数量最多、保存得最为完整的史料,皆拉贝亲历亲见亲闻,无人能否认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做为和日本同是轴心国的德国人和忠诚的国社党员,拉贝却在日记中如实地记述了侵华日军犯下的种种罕见的野蛮残暴行为,是对日本军国主义者犯下的严重罪行的有力证词。拉贝以他的正义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在中国参与了反对日本法西斯暴行的斗争。
中德合拍片《拉贝日记》就取材自这本同名的战时日记,通过这个“中国版辛德勒”的传奇故事,再现那段惊心动魄的惨烈记忆,从国际视角出发正面表现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事件。中方出品人王中磊说:“影片是彩色的、温暖的,对现在的人们来说,救赎比屠杀更值得铭记。”
的确,电影《拉贝日记》是一个救赎的故事,它没有去写拉贝的一生,只是讲了大屠杀期间20天的事情。这20天是拉贝一生最华丽的部分,对中国人而言可能他这一生真正有意义的时光就是这20天。也因此在反映暴行的方面相对节制,而将更多的笔墨放在情感方面。在1937年12月那20多天,拉贝和他的成员们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他们的所做所为才真正回答了雷锋在日记中的一段设问:“……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
所以,日军犯下的罪行不仅仅是屠杀中国人的罪行,他们更本质的罪行是反人类罪。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反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
反人类罪还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南京大屠杀的属性只有超越国与国之间的仇恨,上升到人与人之间的思辫,才能和奥斯维辛一样成为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拉贝做为德国人时他的确是中日之外的第三方,只要他沉默或怯懦,他就成为屠杀人类者的帮凶,但他做为人类一员挺身而出时,他就和中国人是血肉相连的一体了。
拉贝和雷锋都是公认“做好事的人”,拉贝的好人好事是相对日军坏人坏事而言,雷锋的好人好事又是相对于谁呢?不管拉贝还是雷锋还是你我他还是本国人别国人,在屠杀人类的罪犯面前,都不存在一个所谓的第三方立场问题,这正是《拉贝日记》和《雷锋日记》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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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郭沫若:读《雷锋日记》
劈断昆仑,有宝剑,锋芒淬砺。
平地起,电光石火,一声劈雳。
二十二年成永久,九州百姓仰英烈。
牧猪童,身世本平凡,真奇迹。
理安在?毛选集。
窍安在?忠党业。
大海中,一滴水珠洋溢。
公而忘私人本道,粉身碎骨心皎洁。
日记抄,字字出心头,言行一。
南京国际安全区和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部分成员,居中者为约翰·拉贝。
附2:《拉贝日记》摘录:
1937年12月10日:南京城被火包围,没有水,也没有电。
12月14日:开车经过市区,我们才晓得破坏的巨大程度。车子每经一二百米就会压过尸首,那些都是平民的尸首。我检查过,子弹是从背后射进去的,很可能是老百姓在逃跑时从后面被打死的。
12月16日:我开车到下关去勘查电厂,中山北路上都是尸首……城门前面,尸首堆得像小山一样……到处都在杀人,有些就在国防部面前的军营里进行。机枪声响个不停。
12月22日:在清理安全区时,我们发现有许多平民被射杀于水塘中,其中一个池塘里就有30具尸体,大多数双手被绑,有些人的颈上还绑着石块。
12月24日:我到放尸首的地下室……一个老百姓眼珠都烧出来了……整个头给烧焦了……日本兵把汽油倒在他头上。
1938年1月3日:这些城陷后放下武器的中国兵当中,恐怕有2000人被日本人刺杀,这是非常残忍的,而且绝对违反国际法;在攻城的时候,大约2000平民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