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喋血的人民来信——谁来维护一个弱女子的生存权力?


编者按:一个村支书、国家公务员变身为村霸魔头,怂恿其弟用拳头换妻3次;继而又为霸占房产多次纠集族人暴力袭击已被抛弃了的母女,并蓄意栽赃,颠倒是非,将受害人无辜关押17个半小时;随之强行断水断电,使其无法生存——

 

谁来维护一个弱女子的生存权力?

一封喋血的人民来信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被迫离婚后无法生存的弱女子,家住江苏省赣榆县青口镇东关村。

 

自2006年以来,因当厨师的丈夫潘庆刚有外遇,经常酒后回家滋事,对我无端打骂(有赣司鉴所〔2006〕鉴字第213号司法鉴定书和〔2007〕鉴字第167号司法鉴定书为证),其目的就是逼我离婚。我曾多次拨打110报警,但处警人员一看是村支书的弟弟便不了了之。听邻居讲,其前妻也是这样被打跑的。为逃脱魔掌,我于2007年8月14日向县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有〔2007〕赣民一初字第2485号民事调解书为证),长女跟我,次子跟他,婚后共建的两层住宅楼因拿不出房产证无法分割,双方当庭立下房产协议:双方各拥有一半所有权和居住权(我住楼下,他住楼上)。

 

2008年10月中旬,我因父亲去世没在家,对方趁机施工,将楼下原有两间平房的门用砖砌死,另从外侧开门、砌台阶,两间平房被他占为己有,水电的阀门和闸刀都被其控制,可怜我和女儿母女二人不仅连做饭的地方都没有,而且水电都被断了,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没有。

 

为了生存,我于2009年1月8日上午找来工匠帮助接水接电,并在平房的一端开个小门好做饭,以维持正常生活,过个安生的春节,不料却遭到对方及其家人的暴力干涉,工匠被打跑了不算,我的家也被砸烂了。我拨打110报了警,可由于对方的哥哥潘庆全是村支书,处警人员未能主持公道,仍不了了之。我们母女俩的春节过得好凄惨,吃水都得去邻居家用塑料桶提。

 

2009年3月19日,我见对方已在外面买房子结婚不再回来居住了,便又找来工匠帮助接水接电弄厨房,不料又遭到对方及其家人的暴力干涉,工匠又被打跑,并用铁锨和棒棍把我门窗的玻璃全部砸碎,对方的家人还强行把我家的大门摘走,可怜我们母女二人叫天不应,呼地不灵,只好再次拨打110求救,可肇事者是村支书及其家人,处警人员仍未能主持公道,我在青口派出所呆了一天,仍无人过问。试问:他们潘家仗势欺人,三番五次打骂抄家,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可除恶扬善维护治安的人民警察何以不作为?甚至胡作为!

 

3月30日傍晚,我女儿要去老家拿自己的衣服,怕爷爷骂她不给拿,让我跟她一起去。于是,我们母女二人就一起去了。没想到她爷爷张口就骂,抬手就打,把我推倒在地,又去打我女儿,我爬起来拉着女儿就往自家跑,就听他当支书的长子潘庆全一声号令:抄家伙,给我打!我们母女二人刚跑到家,他们一大家子人就追了进来,一窝蜂把我家又砸得稀巴烂,可怜我们母女寡不敌众,慌乱中我抓起菜刀自卫,女儿拨打110报警。可恃强凌弱的公安干警与肇事者村支书握手密谈之后,把我这个受害人当作肇事者关押了17个半小时,天理何在?!

 

4月4日下午,因清明节放假,上初中二年级的女儿在家做完作业后想看电视,我便找人前来接电,并买来三合板订门窗(门窗玻璃全被潘家来人砸烂),村支书的父亲又带着家人挥起铁锨进门就砸,硬把施工人员赶走,并砸烂电表和家具,扬言:让我们母女不得安宁,难以生存!左邻右舍都看事不服,但都敢怒不敢言,谁乱说话就要抄谁的家。

 

为欺骗乡里,掩盖其恶行,潘家老少蓄意编造谎言,对我恶语中伤。但事实胜于雄辩,他们潘家巳自圆不了其说。

 

一些好心人背地里都劝我赶紧离开这里,免得被他们潘家折磨死。可怜我一个被抛弃的弱女子带着孩子生活无着,能上哪去呢?这可是我自己的家呀!我就不信,共产党的天下能让恶霸逞凶狂!可眼前的现实又让我几乎绝望。一个村支书(现已被招录为国家公务员)的淫威究竟有多大?谁来维护我一个弱女子的生存权力!

                                              求助人:王艳

                                            2009年4月5日

记 者 调 查 

接到受害人王艳的求助信后,笔者首先来到赣榆县青口镇东关村码头北巷王的住所进行实地调查,来信所述与笔者耳闻目睹的情况基本相符。

 

在事发现场,笔者看到的是满目疮痍,当事人的住所门窗玻璃几乎全被砸碎(如图1);屋里屋外都是玻璃碎片等杂物,住所的大门只剩下一半(如图2);房子内门已变形,并有明显创伤痕迹,就连卧室的门窗玻璃也无一完整(如图3);照明线路和电表明显遭到破坏(如图4)。年仅33岁的当事人面容憔悴,神情疲惫,显得年长许多,望着破烂不堪的家,欲哭无泪。

 

你们看看,这里里外外所有的门窗都被砸烂了,夜晚野猫野狗如入无人之境,吓得俺娘俩从来不敢脱衣睡觉,严重影响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受害人无助而凄楚地向笔者诉说。已上初中二年级的女儿潘艺菲接过母亲的话茬愤愤地说:俺爷爷、大爷、叔叔一家人都没了人性,多次上门来抄家、打砸,国家公务员的脸面都被当支书的大爷给丢尽了,他们简直无法无天,我和俺妈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没有了,我要到法院去告他们。

 

在走访周围邻里过程中,笔者从一个个恐惧的表情中不难看出潘家的威慑力。在距潘家百米以外的一个巷子口,一位不敢说出自己名姓的老太告诉笔者:潘家的势力可大啦,谁都不敢得罪呀,谁要是乱说话就抄谁的家。老太话没说完就惶惶转身而去,边走边哀叹道:嗨!这孤儿寡母的可遭罪喽。老天爷咋不长眼呢!

 

当笔者费尽周折找到一李姓的工匠了解情况时,这位憨态可掬的手艺人情绪骤然激动起来:那家人天底下少有!太不讲理了!太没人性了!接着,他讲述了4月4日下午给当事人接线路、修门窗的情景:那天我休息,小区物管处打电话说有人找我帮助接电,我便带着工具来到东关村码头北巷一户人家,帮助处理户外被人为破坏的照明线路。活不多,很快就完成了。我发现这家房子门窗玻璃都碎了,门也变形关不上了,就顺便帮助整理了一下,并用三合板钉了钉。我正在埋头干活,忽然闯进一个凶神似的老人来,抡起铁锨劈头盖脸就砸了过来,我一闪身,咣当一声,刚钉好的三合板就被砸掉了,我还没反映过来,就被其抡起铁锨骂骂咧咧地赶跑了,连工钱都没捞着算。

 

4月7日上午11时,笔者来到赣榆县公安局青口派出所,向所长霍介宏说明来意并如实反映了情况,霍所长当即和笔者一起来到受害人家里察看了现场,对眼前惨不忍睹的情景感到不可思议,并当场向母女俩寻问了有关情况。面对警察叔叔的寻问,年仅14岁的潘艺菲仍愤愤地说:这家人太没人性了!这种人渣怎能混进国家公务员的队伍里?母亲王艳抹着泪水向霍所长诉说了潘家多次上门打砸,妄图以暴力强行霸占该房产的恶行。深表同情的霍所长对无助的母女进行了一番安慰之后,心情沉重地离开了现场。

 

4月8日上午8时50分,笔者来到赣榆县房管所查阅该房产登记情况,证实该房产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下午15时20分,笔者来到赣榆县建设局直属建管所,查阅了该房产建设规划许可证,证实该房产系1996年9月13日批建的,编号为:赣民申字(1996)第175号,房主姓名为:潘庆刚(当事人的前夫)。

 

4月8日下午16时45分,笔者再次来到青口派出所,查阅了接处警记录:

 

2009年3月30日18时57分,报警人:匿名;接警人:陈磊;报警内容:东关路老钢窗厂东面潘家,儿媳拿刀要杀她老公公,请处理。处警情况:民警陈磊、张洋到达现场后,经了解,系儿媳王艳与公公发生纠纷,当场调解,反馈110。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总计0元。

 

4月8日下午17时21分,笔者来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查阅了当事人王艳(电话号码为:

 

13815633390)3月30日的报警电话记录:

03-30  18:51:52   时长00:42

03-30  18:55:05   时长00:15

03-30  18:58:00   时长00:24

 

4月9日下午16时35分,笔者来到赣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查阅了当事人王艳(电话号码为:13815633390)3月30日的报警电话记录:

 

03-30    18:58:49

03-30    19:01:57(早释)

03-30    19:02:04

03-30    19:04:52

 

另,86228249电话报警时间为:

03-30    18:57:11

 

4月14日上午9时12分,当事人又打电话反映:13日午夜时分,有人多次进入其宅院用工具撬门,吓得母女二人抱成一团,先后3次拨打110报警,可处警人员明明见到歹徒在宅院里,却让他溜走了,说是走错门了。第三次报警,处警人员不来了,无助的母女俩以大声哭喊报警才把歹徒吓跑。这半夜三更的有错走3次门并用工具撬门的吗?真是岂有此理!当事人怀疑有人花钱雇地痞流氓骚扰,让其母女不得安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精神几乎崩溃。

 

记 者 感 言

笔者在4月初到现场采访后,就向县公安局和青口派出所反映了情况,新上任的派出所长也曾到当事人家里看过现场,并深表愤慨。但时至今日,当事人遭遇的窘况却丝毫没有改变;被砸烂的门窗无以修复,已断数月的水电仍未接通,恶势力的骚扰几乎没断。真是不可思议!义愤和责任感促使笔者奋笔疾呼:谁来维护一个弱女子的生存权力?!

 

一个被抛弃的弱女子,带着孩子忍气吞声过日子,与世无争,却三番五次惨遭抄家、打砸,并被强行断水断电,连最起码的生存权力和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唯一可依赖的就是拨打110求助。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渴求的正义和法制却被权势或利益关系所左右。她每次拨打110报警后,处警人员一看肇事者都是村支书的家人,便不了了之。倘若受害人在第一次遭到暴力袭击时,处警人员能够主持公道,依法合理解决问题,那么后来的多次暴力袭击事件就不会再发生,当事人的正常生活也不会受到如此威胁。换言之,执法干警不作为,变相助长了潘家为所欲为实施暴力的嚣张气焰。长此以往,当受害人对社会、对人生失去信心时,也许会酿成大祸!有些血案的背后,很可能就有被逼的因素。

 

 

其实,当事人王艳早在2007年8月14日就与潘家解除了婚姻关系,已成为合法独立人,且合法拥有该房产(1/2)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因此,她在自己家里接水、接电、修门窗,维持正常生活,完全是合法行为,潘家多次暴力干涉并打砸、抄家,其行为明显违法,作为执法干警自然心知肚明。令笔者困惑的是:当事人多次遭到暴力袭击的事实何以变成了家庭纠纷被记录在案?当事人的住所被多次抄砸,惨不忍睹的现场令新上任的派出所长为之动容,但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上经济损失栏目中的总计却是0元!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2009年3月30日18时51-58分,当事人再次遭到村支书率族人暴力袭击时,曾连续拨打110报警求助(有中国移动通信记录为证),可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中的报警人却是匿名,报警内容竟然黑白颠倒,并以此将受害人关押了17个半小时!由此可见,当地派出所干警恃强凌弱、为虎作伥、荒唐办案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难怪潘家如此猖狂,无视法律,为所欲为。如3月30日晚,潘支书在率领族人实施暴力后来到派出所与值班干警一一握手、敬烟打点(受害人的女儿潘艺菲亲眼目睹),并蓄意栽赃,颠倒是非,审押受害人。这太不可思议了!

 

一个村支书、国家公务员变身为村霸魔头,怂恿其弟用拳头换妻3次!继而又为霸占房产多次纠集族人持棍棒、铁锨私闯民宅,对毫无反抗能力的母女实行打砸、抄家,并拆走大门、搬走炊具,砸烂门窗、家具、电表等,强行断水断电,让母女二人无法生存,太没人性了!难怪本是潘家血脉的14岁女孩潘艺菲当着派出所长的面痛骂自己的长辈们没有人性!

 

笔者认为,在全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国创建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今天,身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国家公务员,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人民公仆。可他潘庆全,一个小小的村支书,刚被招录为国家公务员不久竟能如此狂妄,唆使家族仗势欺人。试想,倘若其职位升迁、权力增大又会怎样?令人不寒而栗。笔者断言:这样一个能颠倒是非又失去人性的魔头混进了国家公务员的队伍,绝非人民之福,定是人民之祸!

 

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除恶扬善、维护治安的地方派出所,是弱势群体的主心骨。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公安干警是当代的钟馗、正义的化身。可赣榆县的公安部门怎么了?

新闻链接

《维权》杂志2008年第3期《记者调查》栏目和《警示录》栏目分别报道了赣榆县公安局13辆警车抢棺事件和赣榆县公安局40万元尘封血案事件。一位副县长的丈夫、县公安局干部以其父亲墓地的风水被压为由,竟然动用13辆警车助威,将沙河镇站中村村民徐华奶奶出殡的棺材强行拉走,不准与爷爷合葬,强迫徐家搬迁已葬十余年之久的爷爷坟墓。为此,徐华72岁高龄的父亲和未满15周岁的妹妹被抓捕,三姐、婶娘和爱人被拘留,小妹被打成脑震荡;该县城头镇城头三村村民陈家华和儿子陈强,因一失盗案被当地派出所带去询问,凌晨3时陈强逃逸,48岁的陈家华被活活打死,前胸、肋下都是脚印,头上有十多公分长三四公分深的大血洞,这一血案被县公安局以40万元尘封。

 

另据来信反映:2008年12月3日至6日,4辆警车40多名头戴钢盔的警察如临大敌,封锁了赣榆县青口镇建宁街站东二路长达75小时,昼夜警戒的警察仅为一特殊民宅施工保驾护航(如图6),并殴打辱骂多名居民……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问题强调指出:要慎用警力。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从点滴做起,扎扎实实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办好,才能实实在在地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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