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进京上访农民的责任者应被问责


 

  据5月16日《南方农村报》报道,广东江门农民陈启林等7人去年9月22日在国家信访局反应土地问题回乡后,被当地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当他准备再次上访时被当地快速截访。

  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公然把公民正常的信访活动视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呢?这其中的原因,我曾多有分析。最基本的结论是目前的信访制度是典型的权力施压机制。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中央试图通过建立各种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地方党政施压来消解大量民众来京求决的现状;而各级省市党政为了完成中央的任务,不得不把信访量作为最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以往基层施压;面对中央和上级的的压力,为了不被一票否决,县乡等基层党政由于解决问题能力或涉及到本身利益等原因,往往并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对上访民众采取的截访、销号、拘留、罚款、劳教、判刑、连坐等控制手段压制上访人员。

  由此可见,如果不对信访制度进行彻底改革,靠执政者的自省和自制,象广东江门上访农民被迫害这样的事件也就不可能杜绝。但无论信访制度如何改革,保障公民的法定权益是社会必须坚守的底线。事实上,追究那些迫害信访公民的执法者或领导人的责任,是有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