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诽谤门”与南川“投资门” 看“腐败门”有多深


莆田“诽谤门”与南川“投资门”看“腐败门”有多深!



  编者按:在中华网论坛上得知,一篇以真实署名的共产党人刘运生《莆田“诽谤门”与南川“投资门” 看“腐败门”有多深!》的博文,从2009年05月17日 22:56:42到2009年05月18日 20:56:42,点击率竟然飚升到15000,回复53;同时获知人民网反腐总动员今日启动,为网络反腐搭建平台。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网民已达2.53亿,超越美国居全球第一。网民们习惯于利用网站,发表意见,表达意志,渲泄情感,褒贬现实,沟通世界。特别是网络对党员干部反腐监督等方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

      2008年,诸多党员干部的腐败作风等问题,暴露于网络,或受网络关注而使得事件更加接近真相。不断壮大的网络监督浪潮,已成为网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成为监督官员的另一种力量。

      人民网将反腐倡廉机制依托于网络平台,可以随时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大政方针,随时向党政机关提出关于反腐倡廉的建议要求,随时反映、举报或揭露以权谋私、渎职腐化等腐败行为。这样大大地调动反腐倡廉的积极因素,夯实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开拓反腐倡廉的空间领域,提高了反腐倡廉的实效。

      中共中央提出在未来五年反腐败工作规划中,要求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网络反腐作为一种反腐倡廉的创新性举措,无疑是在当今网络大众化的社会条件下、在倡导、推行“网络执政”的政治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人民网推出“反腐总动员”正是根据中央反腐败工作规划的要求,适应网络时代的、符合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的、具有开拓性的并显然是行之有效的一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重要平台。

      本博特转一天点击率飚升15000,受中华网网友关注的热文:

  网址: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0/62/70/4_1.html 

 莆田“诽谤门”与南川“投资门”看“腐败门”有多深!

---从林国奋《举报获刑六年 沉冤13年未平》联想连家发投资的遭遇所想到的

      看了《猪哥书记倒了, 举报获刑六年, 冠以诽谤罪名, 13年沉冤未平》的博文后,不禁使人感到一阵阵困惑,再细读了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和最高检主办的《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上《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报道,更是叫人感到惊愕和寒噤:我深为举报人林国奋的悲惨遭遇感到痛心,为啥当年刘丽英查处莆田腐败案子,免掉许开瑞市委书记职务,却不对郑海雄、陈少勇等书记一并查处,结果郑海雄搞人间蒸发,陈少勇仍让边腐败、边提拔,直到2008年才查办呢?

      详情请点击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3e61400100cfmi.html

     说来以诽谤罪名,来打击迫害举报人,的确是个好办法。莆田是首创改革开放的先 河实行以言治罪,直接好处是腐败盖子紧紧后揭不开,让好色与色狼的“猪哥书记”,让贪婪与腐败的“猪哥书记”,让臭名昭著官声不佳的猪哥书记,无杰出政绩却能屡受举报屡获升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何兵,指出:“人民对于政府,不仅有批评的权利,而且有错误批评的权利!”“政府的名誉不受民法保护。民法上的名誉权是保护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民事权益,而县委、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不是民事活动,是党务和政务活动,因此,不受民法上的名誉权保护。其背后的道理在于,在法治社会里,批评政府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神圣义务。只有让人民毫无顾忌的批评政府,才可能将政府牢牢地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的政府爱人民。”

      从改革开放的1996年,莆田制造了诽谤领导案;到2006年,发生五河诽谤领导案、彭水诽谤领导案;到2007年,发生高唐诽谤领导案、稷山诽谤领导案、孟州诽谤领导案、济南红钻诽谤案、儋州诽谤领导案、志丹诽谤领导案;到2008年,发生西丰诽谤领导案;再到2009年,发生河南灵宝、内蒙古东胜、四川遂宁三地诽谤政府、诽谤官员案……再看看2009年新近发生的河南灵宝、内蒙古东胜、四川遂宁的诽谤政府、诽谤官员案,这是全国著名十三大诽谤案, “因言治罪” ,的确莆田首创改革开放打击迫害举报人先河!

     为什么,当年莆田县检察院公诉人会将举报人林国奋以诽谤罪提起公诉,并在宣读的起诉书中,指责林国奋“对现实不满,是在用民谣顺口溜诽谤县市委领导”,为什么法庭上审判长竟然将莆田民众盛传流行的,林国奋只不过把社情民意整理起来的举报和向各级领导者的反映,看成是诽谤罪的依据……?

      为什么,当新华社记者随后找到了莆田市委及市监察局、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要么是他们当时不在其位,不了解情况,无可奉告;要么是“莆田情况复杂,新官不便理旧事”之类的推词?……

   ( 半月谈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 )(工人日报福建莆田最黑的“黑”字怎样写

      总之,为什么震惊中外的一起被举报人陈少勇被中纪委“双开”交司法惩处等后,但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因言获罪,被冠以诽谤罪名获刑六年的奇案、冤案 , 在13年后仍然得不到纠正平反……?这里面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为什么了。

     ( 看“猪哥勇”风流韵事 评“猪哥勇”社会危害(组图)

      假如,这样一起经新华社记者,在权威《半月谈》、《法制日报》、《法制文萃报》、《工人日报》解放日报、最高检主办的《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人民日报主办《人民网》等上百种报刊网站公开曝光的事实,13年后仍然得不到纠正平反,特别是原主要始作涌者,原莆田市委书记许开瑞在1987年6月18日免职,原莆田县委书记郑海雄在2000年厦门远华案发全家人间蒸发,原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勇于2009年1月22日宣布“双开”交司法惩处,但举报人竟然仍然得不到平冤……这其中为何?就实在是太耐人寻味了。

      这也就难免让人不得不联想到莆田的污水有多深、有多混,关系网有多密,腐败的根有多深。所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新官不便理旧事”之类的推词言论中不难看出:

       一、很多在位的,对已倒的人抱有同情感、崇拜感,有着不为人知的人脉联系;

       二、由于腐败者的人事关系错综复杂,经办人怕惹事,所以就对“林国奋平反一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这一切不仅说明了陈少勇等诸位“猪哥书记”阴魂不散;

       三、说明了类似陈少勇的“猪哥书记”还大有人在,表现为树枯根还在、蛀虫蜷缩其中僵而不死。

     笔者从福建省莆田的林国奋“诽谤门”冤案,再联想到重庆的南川市陈家发“投资门”惊案,让人再次看到执政者陷入政治“诽谤门”经济 “投资门”的腐败尴尬,我们在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感到担忧:因为,政治“诽谤门”和经济 “投资门”与“官官相护”在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就拿重庆南川市的“投资门” 经济案来说,有位投资者陈家发,倾其所有,按合同投资80余万,于2001年为该市边远的石莲乡山区修筑了一条乡村公路。条件是公路修好了,投资人有30年的所有权,政府负责为投资者申办公路行车证。

     此公路2000年按当时县交通局的设计方案开工,2001年9月6日竣工通车,并由当地交通部门也验收,石莲乡政府并专门为此主持了隆重的竣工通车仪式。公路修通了,该乡史无前例的通车大典举行了。由于当时的乡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市级交通局的主管领导者存在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思维,认定投资人是条肥鱼,就在公路通车后,明的暗的向投资人索要好外费。仅仅是因为投资人当时已没有满足这些当权者个人私欲的能力,他们也根本不顾及投资人当时资金上的枯竭和对他们要求的一再承诺,就以各种理由伙同当时的交通局主管负责有不予以办理客运行车证,阻挠投资人通过合理经营收取合理的投资回报,以至发展到后来指使他人在公路的险要路段违章在紧邻路边的悬崖上放炮采石,人为的将公路彻底拦腰砸断,以迫使投资人就范,不就范则扫地出门。致使一条的“平坦”出山公路变成了一条无法通行险象环生的险途,造成村民无法就近出山,造成投资者无法按合同和当时投资时政府的承诺,合法获取投资回报。村民们的愤怒、投资者的一次次上访,变成了一次次推磨式轮回积案,所谓调查组也是在乡政府听完主管领导的一面之词后,陪同到饭馆一阵推酒盏的“工作餐”、实为“团结餐”后,就由这些调查者在一面之词中,驴头不对马嘴的乱写一篇所谓调查处理结论,糊弄领导了事。最可悲的是:重庆市有关领导曾批示市信访局,要督办处长侯明督办此事,这位侯处长也几次主动来电话兴誓旦旦的说要秉公把这件案子处理好,并提出几个解决方案,但由于这位处长几次到万盛黑山休闲度假时,陈家发没钱陪着打麻将,督办之事而不了了之。就这样一桩明明白白的信访案子,在投资人实在无力通过打官司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借助政府信访找回公道却时,“公正执法”却如泥牛入海,使得他从2000年5月起拖至今日,己积沉九年之久仍无任何希望,搞得他现在是倾家荡产,上天无路,欲哭无泪。这样的办事方式,这样的督办官员,我们的国家如何得了……

      “什么群众利益无小事”,2007年搞的什么“万名干部大下访活动”都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官腔、官僚式的办事方式,都是给老百姓一张张的空头支票。当地有关部门更是以“新官不理旧事”的逻辑,一推二拖三不理。到头来腐败者仍高官依做,平步升迁,造成许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上访案件成为长年积案。

      这些都是因为官员们,成功的编织了一张坚硬的关系网,这张网保护的是公权的滥作者,局外人是奈何不得的。因此,即是你有天大的理,也只能搬起石头打天。如果这种地方上这种行政格局不打破,天知道像这样的案例中国还有多少?天知道民心如何而聚?“天道”何时与“人道”相通?

      林国奋的遭遇是政治“诽谤门”,明显表现了一种政治领域内的腐败;而陈家发的遭遇是经济 “投资门”,投资80万公路建成后地方政府无端毁约、恶意扫地出门,表现出的是一种经济建设领域内的腐败。政治与经济,两者间虽相隔千里,但却构成了一种反复上访“无望”的相同因果。事实都在说明:公权的滥用,已经成为危害我们执政党地位的一颗毒瘤,成为埋在党群关系中的一颗定时炸弹。

      由此可见:现在,不是老百姓不爱党,而是这些公权滥用者和“官官相护”的关系网不准老百姓爱党;是我党反腐的力度太软、公职人员的麻木和权钱交易在各级信访机关作祟,不要人民相信党。因此,才有象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勇虽臭名昭著,官声不佳,又无杰出政绩,却能屡受举报屡获升迁;才出现象重庆南川市信访办和南川市交通局伙同南川市石莲乡一些主要领导人对既定的事实可滥用公权,指鹿为马,信口雌黄的现象,致使我们的信访和检察工作的表面化、形式化就不再难以理解了。我们的国家已到了不刮骨已不足以愈伤的时刻。

      从林国奋因举报被冠以诽谤罪名 13年沉冤未平的遭遇,和陈家发8年投资政府无端毁约的遭遇,使有良知的国人想到:我们如何才能避免“国难”、“党难”的出现?经全国主流媒体曝光的林国奋冤案,难道还要发展为是一件为被国人所共怒的“国愤事件”吗?难道我们的党中央会坐视不理,听之任之吗?

      从林国奋和陈家发大、小两个个案中,使我们从看到的中国要经济复兴、要民族团结、要社会和谐的路有多么的艰难。现在各地学习讨论和强调的科学发展观,笔者认为:其实最基础、最重要的就是要真正解决国民的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

  附:陈家发简介:

  陈家发:1946年12月9日出生;藉贯:涪陵;中共党员 ,初中文化 ;

  职业:国有企业干部,1997年9月退休 ;

  现在住址:重庆市万盛区和平一村14号附1号 ;

  电话:13883713582

  附一:

    石莲乡乡政府领导行政不作为南川市信访办为此公开向上级造假对此,长期以来为什么没人管?

      以陈家发为首的投资者于2000年5月,应南川市石莲乡政府的盛情邀请,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建路合同。一次性投资80余万元,在南川市为石莲乡修通了一条该乡唯一出山的“石红公路”。该公路于2000年5月30日动工修建 ,2001年9月6日竣工通车,并由石莲乡政府主持了隆重的竣工通车仪式,至今已有6年之久。公路修通了,这本是一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好事,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仅仅由于投资人一时不能满足乡政府个别领导者的个人欲望,一条好端端的乡村公路,还未来得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就被乡政府个别领导以各种理由否认承诺、制造事端、以各种方式阻碍投资者的合法经营,一直发展到违犯合同、单方面以扩宽公路危险段为由,指使他人在本不该开山放炮的地段放炮采石,将公路的关键部位段拦腰砸断,给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尤其是他们还以各种理由至今不予修复。使一条原本象白玉腰带般的公路,破败成千疮百孔、千沟万壑、杂草丛生的荒山野道。这不仅使投资人投入血本无归,造成投资方无法弥补的重大经济损失,还严重的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阻碍山区农民尽快实现脱贫奔小康梦想。这是谁之过?这是谁之罪?

      这种由于不能满足领导者个人贪欲而表现出来的严重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投资人无数次的找有关部门投诉上访,南川市政府有关部门真的都不知道吗?为什么对这种不顾当地农民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利己而损人的一级政府领导者的“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没人管一管呢?

      尤其是当这一事件发生后,本人本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和良心,对此事进行了为时一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并于2005年7月29日以《从一条发人深思的乡村公路修建始末,看一些偏远山区经济发展滞后的沉疴》为题, 据实向有关部门递送了一份“调查报告”,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对待这一个案。上级有关部门接到这一调查报告后,由重庆市人大责成南川市信访办调查处理此事。但是,南川市信访办于2006年1月17日用南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名义,对铁定的事实公然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造假”,对调查报告所据实反映的南川市石莲乡“石红公路”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作了完全违背客观事实的所谓调查处理结论,极大的伤害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名誉。面对南川市信访办这种不顾事实真相、信口开河、指鹿为马、荒唐办案、公开“造假”,不惜为行政不作为者充当保护伞的做法,一切稍有人性感的人都会拍案而起。

      2006年5月22日笔者就南川市信访办的这一行为向重庆市人大和市政府上书了《关于抗议和反驳南川市信访办向市人大常委会回复与事实严重不符的[2006]2号复函的报告》。根据南川市信访办的复函和笔者调查报告所获得的信息,笔者认为:在“石红公路”的事件中,投资方和当地农民与南川市信访办之间,总有一方在说假话。怎样解决好这一问题,要求对这一事实进行核查,这决不仅仅是事关我个人的名誉权,而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在民众中能否秉公执法、为民执政的形象问题;是如何建立和谐社会、促进边远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问题;是维护投资商合法权益,建立诚信政府的问题。但就是对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严肃问题,有关方至今仍无任何信息,令人费解。为什么对这样一个事实清楚、问题并不复杂的简单问题,处理起来就为什么会这样难呢?

      这里,我只想在此请教一下重庆市市长先生:南川石莲乡政府主要领导为了在投资方身上获得某种个人私利,全然不顾党纪国法,对投资商合法经营“石红公路”的问题上,设置重重障碍。在某种目地没有达到后,最终指使他人损毁“石红公路”,欲将投资人扫地出门的行为要不要受到党纪、政纪的追究?南川市信访办公开“造假”,冒天下之大不讳,甘为行政不作为者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应当由谁来管?请市政府能给予一个合理的回应。

  共产党人:刘运生

  一问:南川市信访办是执政为民的平台,还是行政不作为的保护伞?

  二问:南川市信访办为什么会成为行政不作为的保护伞?

         官场内既得利益的相互保护,它在维护同级或下级需求的同时,肯定也是在保护它自己的某些需要。

  三问:南川市信访办为什么要成为行政不作为的保护伞?

        一些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对公共权力具有强烈的私人占有欲念,一旦失去监督,公共权力就会演变为满足和随意发泄个人意志的特权。权力就会出现腐败,一旦权力出现腐败,权力就会蜕变成为吃人不吐骨头的工具。如果一些权力者纠合在一起,相互为了一己私利而作为,他们就会成为党内政府内的一股可怕的“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任意颠倒黑白,强奸民意、指鹿为马、践踏民情,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与创建和谐社会破坏力比起黑社会恶势力更可怕。是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民情的平台,新的信访条例是为了充公分发挥各级信访办的作用,将矛盾化解予基层,但决不是成为象南川市信访办一样把它作为压制民情的上方宝剑。

  四问:南川市信访办为什么能成为行政不作为的保护伞?

       是当地组织部门在考查、使用、提拔、管理干部上,长期以来严重存在着的随意性、放纵性的必然结果。以感情投资为标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现象严重存在的一个必然反映。从而,在官场内形成了一道道难以撕破的官官相护的人际关系网。这就苦了那些没钱打官司的老百姓,成为了一些有冤无处伸的苦主。

       上级权力监督机关对下级权力的监督出现了机制缺失、机能缺位。尤其是一些上级监督机构存在即是你对反映的问题有确凿的证据,即是有关领导有批示,还是存在着碍面子、怕伤和气,处理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能拖则拖。更有甚者,则有好处好办事,没好处不办事,懂得起办事快,懂不起就以各种借口给你无限期拖起,拖而不办。实际上他们是在纵容、或是姑息迁就下级有关人员养成“行政不作为”的恶习。

       象重庆南川市这样的信访办,他们究竟能代表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成几件好事、实事呢?通过陈家发这一个案,我有理由怀疑他们一件也办不好,一件也办不成。 

  附二:

       市信访办对人民群众的上访案件 为何“访而无信、督而不办”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我区公民陈家发投资80余万元,为南川市石莲乡修通了一条九公里长的四级出山公路——石红公路。仅由于投资人对当地官员“懂不起”,被他们采用非法手段,纵容它人在公路最要害的咽喉部位开山放炮,硬生生的砸断了这条原可造福于当地山民的脱贫之路,同时也将投资人置于血本无归的悲惨境地……,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

      本人在05年8月13曾用《调查报告》的形式向国家信访总局等国家机关和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作了真实的反映,也得到了市人大等有关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批复,但至今未见相关责任部门做出正确地的解决。更荒谬的是,南川市信访办竟全盘否定了《调查报告》中所列举的一系列板上钉钉的事实,并用这些颠倒黑白的结论作为向上级有关部门回复的公文,地地道道的为地方党政干部“行政不作为”充当保护伞。这究竟是什么利益关系驱使他们可以不顾党纪国法,睁着眼睛说瞎话为所欲为呢?

      05年10月12日市信访办督办处有位领导曾专来万盛找我们了解此事。06年6月中旬,又特地来电话说:“市人大主任亲自批复交由他督办此事”。但他06年8月15日来万盛区某地后又以各种理由拒而不见,真不知这里面究竟水有多深?

      由于这一系列耐人寻味的现象,使一桩本来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问题久拖不办,变成了积案,使本可及时解决好的问题又一拖就是三年(这一问题久拖不办前后已长达七年之久)。使一条原本漂亮的乡村公路变得破烂不堪,一个本可以通过正常经营,合法收回投资的项目,在特权的淫威下变成了一钱不值摆设……;一条原可造福于当地百姓的致富坦途,在“人祸”中变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危崖断线。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为官一方的父母官“天地良心”何在,党纪国法何在?由于“访而无信、督而不办”问题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老百姓并不把这些帐记在这群昏官的头上,骂这群昏官的娘。他们而是在骂政府的娘、骂共产党的娘,因为这些昏官代表了一级党委和政府。长此下去,党的威信何在?政府“执政为民”“秉公办事”的形象何在?重庆国家级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难道就由这样一些党政干部来完成吗?我们这些老党员怎能麻木不仁,视而不见呢……。

      据此,再次恳请市人大有关领导对陈家发一案给予应有的重视,对由南川市信访办对《调查报告所》所作的错误结论做出正确的处理,以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崇高威望。

  此致!

                                              市民:刘运生

                                                2007-1-29

  主送:市人大主任:汪 洋

  抄送:市人大信访办

  来源:《中华网论坛》

  网址: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0/62/70/4_1.html 

我的相关日志:
2009-04-17 | 看“猪哥勇”风流韵事评“猪哥勇”社会危害(组图)
2009-01-12 | 人民网:还有多少权力机关在为虎作伥?
2009-01-12 | 工人日报:福建莆田最黑的“黑”字怎样写
2009-01-12 | 半月谈: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