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通报六起法院人员违法违纪案


最高法院通报六起违法违纪案,当然有意义;但是除了黄松有是显名犯案人,其六起犯案人竟然用李某……之类的称呼,颇令人费解,为什么不能直接指名道姓呢?

再说这“五个严禁”:最高法院于2009年1月8日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由此,全国法院系统还展开了廉政整顿。好像“新规定”似的,甭说法官,就是粗通法律的人,也应该知道这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