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的“岗位主人翁”与高贤峰的“岗位股份制公司”


 

刘先明的“岗位主人翁”与高贤峰的“岗位股份制公司”
 
一、刘先明首倡“岗位主人翁”的经过与高贤峰提出“新主人翁精神”的经过:
(一)刘先明首倡“岗位主人翁”的经过:
1、2001年第四期的《中国建筑业》杂志,发表了本人撰写的《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一文,在此文中,本人首次提出了“主人翁”的问题,并明确指出“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文中写到:
解放后,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计划经济时代里,“人民当家作主”,“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些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观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里是必要的也是产生过巨大作用的,但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里,员工的身份就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一般地认为:岗位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员工也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本人认为:这两种细胞的解释是有条件的,即:员工只有占据岗位才是有用的细胞,没有岗位的员工不能算作企业组织中有用的细胞;对应的,岗位只有在有员工充填时才是企业的细胞,没有员工充填或充填的员工不能使岗位发挥功能性作用时,这种岗位细胞是不健康或不协调的细胞、是已经变异或需要变异的细胞。岗位(在有员工充填时)作为企业组织中的细胞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稳定性的,同时,随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这种岗位也是变化性的,就像细胞是有生长与变异、功能衰竭或死亡的现象一样,而且,企业组织的机体会因为管理或工作岗位细胞的功能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现在提出的“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尤为重要,这种要求的实现不仅仅可以改变企业员工对主人翁意识的陈旧观念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可以引入规范的、有效的岗位管理方法。
2、2002年2-3月合刊的《财智》杂志发表了对本人的采访文章《入世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与外企“抢”人才——精细管理是制胜的利器》,刘先明说到:
国企要进行有效改革:一是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职工只是岗位的主人,不是企业的“主人翁”。
3、2003年11月22日的“博锐管理在线”和2004年第1期的《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等媒体分别发表了本人撰写的《员工持股断想》一文,本人在此文中发表了“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新概念和新观点,文中写到:
如果希望通过员工持股而强化员工是企业的,强化员工在企业的主人翁身份或地位问题,是不利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如果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必须要靠员工的主人翁身份、地位来保证的话,必然会形成新的“大锅饭”。本人认为要强化“员工是社会的,不是企业的”观念,强化“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观念,淡化“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的观念。在规范员工行为方面,应主要靠企业文化和人性化的规范管理。员工因为是股东,可能积极性能在一定阶段形成或保有,但是,是否在岗位合格以及在岗位上的工作效率是不是最佳,就很难讲了。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股本金是动态变化的,持股与员工的岗位没有联系。也就是说,在员工持股方面,不能仅在员工身份上做文章,员工是岗位的主人,在岗位上做好工作是职业道德和技能的综合表现,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持股的员工可能是企业主人翁的一份子,但不一定就能成为企业某岗位的合格主人。持股的员工或持股的人因为持股的而获取的收益,是投资换来的,不是劳动换来的。
4、2007年2月10日,“博锐管理在线”、致信网等发表了本人《修正、补充国资委李荣融主任若干不精准的讲话》一文,本人在文中写到:
关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素质和技能问题,我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讲《管理创新》课的时候,也有讲到,我是这样讲的:1、没有不合格的员工,只有不合格的领导和管理者;2、员工要做岗位主人翁,争做岗位将军。
 
2、高贤峰提出“新主人翁精神”的经过:
(1)一个学者对一个问题的研究,是可以从其有关论文中看到研究轨迹的。从网上,我们能看到高贤峰的“国有企业改革要谨防职工产生雇佣心理”一文,这篇文章,高贤峰主要是谈主人翁的问题。在这一篇文章里,高贤峰在四处提到“主人翁”,但是,却看不到“岗位主人翁”的字眼,全文如下:
国有企业改革要谨防职工产生雇佣心理
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高贤峰更新日期:2003-10-9
其中写到:
加强民主管理。良好的民主管理不但可以消除管理者与职工的心理隔阂,还可以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现阶段应特别加强车间、班组的民主管理,让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参与管理是工人直接行使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由于他的直接性和群众性,有利于职工主人翁意识的增强,也有利于激发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四,企业管理者要正确处理与职工的关系。尽管通过以上方法可以使职工的心理定位有一定程度的复归,但是,由于企业所有者多元化的存在,职工心理位差将依然存在。因此企业管理者要更加重视与职工的关系,在管理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更好的研究职工需要,关心职工的个人展,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培养职工的企业归属感。通过激励艺术的应用和企业文化建设,把职工的心理位差降低到最低限度。
 
另外,在高贤峰2003年发表的“人本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体系了”的文章里,我们仍然看不到“岗位主人翁”的字眼。
人本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体系了
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 高贤峰 2003-3-24
 
(2)在中国人力资源网“大家社区”里,2008年7月25日,donalt发了一个标题为“新主人翁精神”的帖子,帖子是这么写的:
这个来源于高贤峰博士到一个企业去做咨询,企业总经理想要他讲一堂主人翁精神的课程,但是作为企业员工是打工者,何来主人翁精神呢?
于是,总经理给高博士讲了一个故事:企业做大后,出台的第一份制定是差旅费制度,规定住宿60元/天,报销来回路费。但发现有人只住了15元,但他也来报60元,但根据制度还是允许报了60元。企业只好没办法,修改制度为提成加1元/件,报销来回路费,结果员工如果出差当天事情没做完,坐车回公司睡,第二天又去出差,结果车费涨了;后来,企业又修改为提成加2元/件,不报销路费和车费,结果员工不出差了,在家里天天打电话,导致电话费涨了,而业绩未涨多少……
高博士在公司调研了一上班,总结并创造出了新主人翁精神。
 
二、刘先明赋予“岗位主人翁”的内涵与高贤峰赋予“岗位股份制公司理论”的内涵:
(一)刘先明赋予“岗位主人翁”的内涵:
1、岗位是企业的最小组织细胞,岗位是企业履行和实现社会责任感的一个桥梁,岗位是员工实现和提升个人社会价值的平台。
2、岗位是有限量的,也是有条件的,随着市场和企业的变化,企业的岗位数量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也是会发生变化的。
3、只有具备对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和条件进入或充填到对应的岗位中去。
4、按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入或充填到某一个岗位中的员工,必须按照岗位的要求或标准,完成岗位所赋予的各项工作。
5、在岗位上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的员工,按照对应标准得到相应报酬和奖励,个人社会价值得具体体现。
6、“岗位主人翁”和“企业主人翁”之间的关系:
(1)“岗位主人翁”是针对企业每一个员工讲的个体性的概念,企业每一个岗位中的员工都应该成为对应岗位的“主人翁”。
(2)过去和现在,习惯讲的“企业主人翁”里的“主人翁”,不是指某一个员工说的,而是指全体员工这一群体来说的。
(3)成为了“岗位主人翁”的个体性员工,才有资格进入“企业主人翁”的群体中去。
(4)很多企业还在倡导“爱厂如家”,但是,我认为:企业不可能成为员工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员工的家和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比员工自己的家还重要,换句话说,爱企业要先于爱自己的家,爱企业要胜于爱自己的家。
(5)很多企业还在倡导“忠诚”,但是,我认为:员工可以在不违背企业利益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离开企业、离开上级;也就是说,员工可以不忠诚于企业,也可以不忠诚于上级,但是,员工必须忠诚于岗位。员工忠诚于岗位,就是对企业、对领导最好的忠诚。
 
(二)高贤峰赋予“岗位股份制公司理论”的内涵:
每个岗位都是一个股份制公司,员工与老板都是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只不过,员工投入的不是货币资本,而是人力资本,具体形式是知识、经验、技能。他要求的回报也不表现为利润,而是首先表现为人力资本,也就是知识、经验、技能的积累。这种把知识、经验、技能当作自己的资本的员工,关注的首先不是工作之后的工资回报,而是工作之后的知识、经验、技能是否有所增长。就象企业老板一样,老板投资创建了公司,同时也参加公司的工作和劳动,但是,没有几个老板真正关心自己的工资奖金是多少,而是关心自己的投资回报——利润的高低。因此,关注投资回报是典型的老板心态。当员工关注的焦点从工资奖金转移到知识经验技能的积累时,员工的心态也就从打工心态转移到了老板心态。只不过不是企业老板,而是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老板,或者简称岗位老板。
……
传统主人翁理论是基于集体主义哲学,西方人本主义的自我实现是基于个人主义的哲学。能够把集体主义精神与个人主义精神连结在一起的枢纽,就是岗位。岗位往上连结着集体,往下连结着个人。集体主义精神下的主人翁要求为集体做贡献,但是贡献的着力点是岗位;个人主义精神下的主人翁要求实现自我价值,但是,自我价值实现的平台也在岗位。所以,无论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都要求员工以主人的心态做好岗位工作。换句话说,只要员工树立了岗位主人翁精神,以主人翁的心态做好岗位工作,就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符合了传统意义的主人翁的要求。
 
 
链接: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强化“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培训(2008年1月10日)
2、中国管理传播网:危机当前,要加强“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2009年4月17日)
3、全球品牌网:危机当前,要加强“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2009年4月17日)
4、刘先明与北大高贤峰都提出“岗位主人翁”,谁抄袭谁?
http://www.wise111.com/blog.php?do-showone-tid-75505.html
5、北大高贤峰是否抄袭了刘先明独创性提出的“岗位主人翁”?
http://www.wise111.com/blog.php?do-showone-tid-75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