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并实施《殡葬管理条例》。殡葬改革可谓丧葬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对于包括农民在内的中国人开始全面推行火葬了。但是火葬政策实施以来,却一直受到农村地区很多群众的抵触。我母亲就对我们兄弟嘱咐过好几次,她死后不要火葬。火葬场总是只能给回那样少少的一点骨灰,她听说某地一男性死者的骨灰中竟扒拉出戒指和耳环,她怕骨灰不能全部收集,怕......
在去年的南方冰灾中,部分南方老人恐怕就是到了坟墓里也将窃笑,实在是死得巧啊!他们赶上了好时机,殡仪馆运送尸体的车子不能开赴前线,政府也就只好默认了他们直接土葬的合理性。
殡葬改革,对于很多农民们来说,不过在丧葬方面又多出了一项费用支出。他们原本只需要直接埋葬的,现在却要先请车子拉去烧成灰再来埋。而老人们,又总是这样那样的不能接受,所以也就有了种种怪事情的发生。遗体被埋葬,又被挖出,被烧成了灰。有的家属就不要那灰了,有的家属看重那风水宝地,或还是舍不得亲人骨灰,还是要了回来又埋了。
真相与事实中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尽管有所谓物价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人们来说,那殡仪服务、丧葬用品、墓穴、骨灰格位的巨大利润空间是要等着他们来填补的。
新的法规总是成就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实现,同时牺牲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有时候,前一部分人的利益是正当利益。很多时候,竟然不是。
殡葬品业利润达10倍 专家呼吁建经济适用墓地
评论
5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