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系的合并重组终于尘埃落定。其整体上市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国资委、证监会的批准,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披露,其中攀钢钢钒,第三方鞍钢集团为投资者提供了二次现金选择权,即在首次未申报者在两年后(即2011 年4 月25 日至2011 年4 月29日)可获得第二次申报现金选权的权利,价格分别是9.59元和10.55元,按照这一价格计算,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收益将达到年5%左右。此外,如果权利存续期内发生分红派息,则第二次行权价格将不进行除息,根据攀钢集团已做出的攀钢集团及攀钢集团一致行动人将向攀钢钢钒2008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并投赞成票的承诺,每年分红不低于每10股派1.2元(扣税后实际获得0.108元/股),分红对应的年收益在1%以上。因此,目前持有攀钢钢钒股票,并不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攀钢钢钒投资者未来两年每年将获得6%左右的无风险收益。若投资者期望获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无风险收益,而现在还没有这三家公司的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并持有至4月23日以后,就可以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拥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仅得由其本人享有和行使,不得转让。有选择权股东所享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不因其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转让或部分转让其所持攀钢钢钒股份而转让或减损,其只需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已转让的相应数量的攀钢钢钒股份购回即可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而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持有股东在4月23日之前可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4月23日之后,先按比例换股,然后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同时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停止上市交易,注销工商登记。
关于攀钢系的三大疑问和三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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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无风险套利机会是显而易见的,市场上也有很多银行的理财产品与其挂钩。但为什么,从4月9日至今,三只股票的成交量并没有明显减少?尤其4月13日量能突然放大,难道他们没有看到其中的机会吗?或者说,真的无风险吗?
疑问一:谁是整个方案的受益者?
1、 国家是最大受益者:目前国家鼓励企业整体上市,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既可以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因此,从大局着眼,国家是否最大的收益者?
2、 提前介入的持有者:这部分“先知先觉”的投资者,主要指2008年8月1日到10月21日之间买入的投资者,其平均持有成本在8元以下。以今日收盘价9.59元计算,收益已达20%。
疑问二:谁在通过大宗交易卖出?
从2008年8月5日到3月13日,攀钢钢钒共出现过12笔大宗交易。除2008年8月28日的那笔成交价格高于收盘价外,其余11笔大宗交易成交价均大大低于当日收盘价,超过9%的高达8笔。在这12笔大宗交易中,10笔发生在“攀钢系”整合方案上会之前,另外2笔发生在今年2月20日和3月13日。
疑问三:为什么设置两次现金选择权
既然有大资金愿意长期持有,为什么不采用当年中石化、中石油对其子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只采用一次现金选择权式的强制性全面要约。愿意以现金接手股票第三方的诚意是否值得怀疑?
风险一:退市风险
即大部分持有者选择在4月23日之前行使其现金选择权,流通股比例低于10%,不满足上市流通交易的条件。但从现在来看,这个风险几乎为0.
风险二:时间风险
两年时间很长,如果攀钢钢钒股票复牌后迅速下跌,并长期徘徊在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之下,而且折价比例超出12%(低于攀钢钢钒承诺的综合收益率),资金就被套了,两年时间的机会成本很高。
风险三:长期停牌的风险
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的大有人在,比如长江电力,从08年5月7日停牌至今。期间资金的使用效率几乎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