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构建企业诚信机制
(一) 政府部门支持构建诚信体系
创建和维护信用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需要各级政府的努力。没有政府的培育和完善,没有政府的参加,信用环境不会自然形成。只有政府才能促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规范的市场机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办不到的事情,或市场相对不发达时,只能靠政府来弥补。
(1)、立法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的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制保障不力是整顿和建立信用秩序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系的保障。仅靠良心、道德,不可能有效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经济行为,必须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为市场经济建立必要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