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即“世界卫生日”的前一天,备受全民关注的新医改方案正式公布。由国务院授权新华社播发的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由此,一个由政府承担主要责任的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将会逐步建立。
新医改方案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则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架构。
新方案提出将分两步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即在2011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不同的目标。
而随后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则明确了在2011年前要做好五项改革工作,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可以认为,新方案的最大特色是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设定为公益性,其无疑可以扩大医疗服务的覆盖面,惠及13亿人民;同时,可以有效解决旧有体制下医疗支出负担过重的问题,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矛盾。
由于医改涉及利益面广,财政投入巨大,任何期望通过一次改革解决所有问题的想法显然都不切实际,同时更不能幻想新方案能够“包治百病”。
在新医改带给人们诸多憧憬的同时,一些认识模糊的问题仍有待厘清,而尚未触及的制度性矛盾,仍需进一步深化改革。
首先,应该明确医改在降低总成本同时,并不意味着医疗费用会一味下降。
随着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方式的终结,开“大处方”,进行“过度治疗”的痼疾会得到根治。我们在为此感到欢欣鼓舞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费用增加同样不可避免。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在其一本年度出版物《长期预算前景》中曾这样描述到:不论付费方是谁,医疗费用上涨的速度均超过了整体经济的增长率……费用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新的的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与经济生活中其他产业部门不同,在医疗领域,技术的进步通常会导致费用的增加,而不是下降。
显然,购买新的医疗技术不同于耐用消费品的升级换代。对于后者,消费者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旧产品,其机会成本仅仅是放弃了超前享受。对于病人则不然,其往往会在预算范围内,尽可能选用新技术和新药品,以期得到更为彻底的治疗和康复。经济学研究表明,尽管新技术也会降低药品的成本,但新技术发展导致费用的增加,将大大超过节约下来的部分。
其次,基本医疗保障并不意味着实现了全面保障。从覆盖人群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几乎可以照顾到每一个人,不过,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仍要与经济能力相适应。应该看到,即便居民承担了较低的费用比例,但对于一些重大医疗,如换肾,由于绝对价格高,也会使低收入群体难以承受。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看,政府尚没有能力解决所有人的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如此看,政府主导的医疗制度在现阶段并不能“包治百病”。因此,建立一个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不能不分地区搞一刀切,也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
第三,需要建立有效约束激励机制,降低医疗成本。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涉及政府、医保单位、医院和病人的四方博弈。从8500亿元新增医疗支出分配看,三分之二用于需方,即居民;三分之一用于供方,即医院。此举目的在于降低居民的医疗支出比例,最终实现政府承担主要费用,居民承担少量费用的医疗成本分配制度。在此制度下,居民福利得到增加,看病费用得以下降,可以避免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不过,如果无法真正解决医疗价格,特别是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也会使居民在减少相对成本同时,承担较高的绝对成本。而另一方面,这种政府主导的医疗制度也存在道德风险,即出现过度消费的可能。由于费用比例的下降,居民可能要求医生增加检查项目,或者随意增加看病次数,从而滥用医疗资源,并带来财政支出的无谓增加。因此,建立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以达到既能满足一般民众医疗需要,也能控制个人和社会医疗成本的目标。
第四,打破民营资本进入门槛,增加医疗资源供给。导致中国医疗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是过度市场化产生的医院“以药养医”模式,带给消费者过重负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市场化不足致使医疗资源供给不够。由于民营医院无法享受到非营利性医院的政策待遇,使得民营医院无法吸引优秀医生,难以发展为综合性的高等级医院。其结果是,为了维持公立医院利益,抑制了社会医疗资源的供给,最终导致医疗价格垄断定价。开放医疗市场,让民营非营利性医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医疗政策与财政补贴,是增加医疗供给,从而降低医疗价格的有效方法。
第五,实现医疗劳动力价格市场化。公立医院在回归公益性同时,如何调动医生的积极性成为关键问题。由于医生的培养成本高,工作负担重,目前的薪酬水平无法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除了提高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更应推动医疗劳动力定价的市场化。只有让医生获得相对应的报酬,才能调动医生的积极性。从另一方面看,新方案允许医生多点行医,这可能导致优秀医生向营利性医疗机构流动,或者是“8小时之外”的私人行医过度,从而降低“8小时以内”的行医质量。因此,建立市场化的医疗劳动力价格制度,是实现医疗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如果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调动医生的积极性,则既有碍于医德的回归,更会抑制医疗劳动的供给。
费时三年,经多方博弈而形成的医改新方案最终得以推行。新方案的推行过程必涉及多方利益的再分配,而唯有顾及所有参与者的利益诉求,才能稳步推进改革,最终实现人人有病可医的美好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