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废除简化字存心跟谁过不去


有人提出废除简化字的荒谬主张,被河南大学王立群教授狙击,另有一王姓名干的先生予以反驳,两篇博文观点争锋相对,并各有其论据祥陈。笔者认真读过,以为应该表明个人意见:已有的简化字不可以废除,换个说法就是已经简化的简化字不应该再恢复成繁体字,同时,也不要再提出新的简化字方案。

为什么?笔者认为,一定不能不强调语言文字的工具作用即实用性,讲求繁体字的形意美固然无可指摘,但语言文字最本质的职能却绝对不应被忽视。现实生活中,语言文字最重要的职能是作为传播信息,交流思想的工具被使用,而汉字所独具的美被欣赏则是是第二位的,也就是绝大多数人是把语言文字作为工具来使用的,而工具的使用应该最讲求便利和实用。

可以说,王立群教授是现如今最知名的教授之一,说是学富五车并不夸张,以他的学识应该可以掌握并娴熟使用比一般人多得多的繁体字,但恰恰是他提倡使用简体字,并反对废除简体字,显示了他作为学者的不凡风范,更说明他对语言文字学深有研究。人显言贵,由先生这样享有社会声望的学者秉持并坚持高见,相信必能阻止有关废除简化字的忽悠。

实际上,主张废除简化字,恢复繁体字根本行不通,不去说70后、80后和90后,就是60后、50后乃至40后,赞成废除简化字的也肯定不会占多数,如此,主张废除简化字那是存心跟人过不去,跟大多数人过不去,跟社会需要背道而驰,也必然阻碍语言文字学自身的发展。

笔者长期从事文字工作,对其中三昧深有感触。应该说,语言文字的美感不仅有文字形体的美,更具体更感人的美是通过文字组合排列形成的语言情境和美的内涵,是其中所阐述的善良、美妙和崇高。一个句子,一段话,一篇文章,一本书,那是许多文字的堆砌,如果抛开其意境和内涵,何以谈论起美感?这里不是谈论书法,实际上简化字方案里从来就没有限制在书法创作以及匾额题字等领域使用繁体字。顺便说上一句,据悉教育部门开始开设书法课,提倡并激励学童写好汉字,这是值得赞誉的好事,也是不容忽略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