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招,教育部还有何“高招”?


近日,教育部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去年对比,今年的高招政策有6大变化,其中对“异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3月20日京华时报)

按理说,教育部出台的高招政策比以前进步了不少,比如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可以借考等。可是,这一较为进步的政策为何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可呢?个中原因,的确让人深思!或许,人们还是觉得这次的改革进度不大,也没有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高招政策无论如何改革,首先要求的是公正公平,一旦失去公正公平,也就没有了什么意义。仅就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可以借考这一项改革措施而言,在当前情况下便无法做到公平公正。因为其前提是两地试卷相同,如此一来,不相同者自然就无法借考了。

而我们所知道的一个事实是,2008年全国高考实施自主命题的省、区、市是16个,考生人数约占全国考生总数的2/3。省份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唯有极少数地处偏远的地区或省份没有实施自主命题。看来,大家都自主命题了,还让人如何去借考?如果不能借考,你从哪里来,还得回到哪里去。一项便民政策,几乎等同于没有。出台这样的政策,怎能让人满意呢?

人们的不满,其根本还是源于高考制度的不公正。如一些人所言,高考就应该统一命题统一录取分数线,而不应该各自为阵,人为的划分出了三六九等。全国著名的高等院校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外地学生想进此类高校则需要优中选优,其录取人数也是寥寥无几。与之相反的是,本地学生想进此类高校却并不困难。录取的不公,必然会造成一系列的不公,比如学生将来的就业等等。

一些先进的国家,高考录取完全取决于各个高校。如美国高校在招生中享有高度自主权,录取工作由大学自己做主。无论你出生在哪个地区,无论你或贫穷或富有,只要你足够优秀,你就可以进一流的大学。大学不是收容所,大学也不是户籍管理处,大学是吸收人才和培养人才的地方。你若不是人才,便与大学无缘。

实际上,不仅此次的借考政策毫无意义,便是填报志愿的改革也不尽人意。过去是“志愿优先”,而今改成了“分数优先”。所谓的改革,只是将两者调换了一下。虽然看起来比以前优越了些,但这样的改革依然是不彻底的。据说“分数优先”的风险在于,如果考生被投档到某学校,因种种原因又被退档,就不能再投档到他所填报的同批次的其他平行院校,只能进入征求志愿。

而英国的大学统一招生制改革,最彻底的一项便是考生若在成绩公布后发现考出了好成绩,可申请入读更好的大学,同时还保留已录取学校的入学资格。此项措施,使得很多学生可以跻身于更好的大学,也避免了考生错失入读理想大学的机会。

在我国的许多省份,填报志愿却是有先有后。如高考之前填报、高考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等。只有较少省份是高考成绩、分数线公布之后填报。填报志愿好像猜谜,更好像是押宝。压中了皆大欢喜,压不中可能就成了一场徒劳。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因为没有填好志愿,被迫弃学或只能委曲求全。可以说,此次教育部发布的六大措施和变化,实在是变化太小,惠民的作用也不大。高考改革,注定要围绕着公平公正去进行,微小的变化或换汤不换药都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也无法获得人们的认可和肯定。